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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一科2018年8月份随机抽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3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市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安监字〔2017〕57号)和省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的要求,监察一科8月份对山东海钰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喜庆烟花鞭炮经营站、济宁金港港务有限公司、山东佑旅制衣有限公司、济宁恒安水泥制品有限公司5家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共发现隐患21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抽查情况

  (一)山东海钰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隐患5条):1、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2、提取车间、精制车间二层操作平台未设置踢脚板;3、变压器室未设置应急照明设施,二氧化碳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4、提取车间盐酸计量罐未设置围堰,周围设备及地面基础未采取防腐措施,管道阀门及法兰易泄漏部位未采取防喷溅措施。提取车间及精制车间涉及盐酸及液碱腐蚀性物料作业区域未设置洗眼器及喷淋设施。未设置事故柜,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足;5、精制车间物料提升机安全警示标志不足,应设置“严禁载人”等警示标语,提升机缺少防护栏;

  (二)济宁市兖州区喜庆烟花鞭炮经营站(隐患3条): 1、未及时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2、未将应急救援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培训;3、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如:该单位应急预案包括二个现场处置方案,2018年上半年该单位只对火灾事故现场综合预案和消防水泵灭火专项方案进行了演练)

  (三)济宁金港港务有限公司(隐患5条): 1. 未按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2. 未对高温中暑应急预案演练进行评估;3. 未按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4.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5.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山东佑旅制衣有限公司(隐患4条):1.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 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按规定定期组织演练;4. 缝纫车间电器开关无标识;

  (五)济宁恒安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隐患4条):1. 未制定2018年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2. 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培训档案记录无培训时间);3.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耳塞发放数量不足);4. 未制定2018年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未开展2018年度应急演练;

  二、问题处理意见

  对本次抽查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同时,交办问题事项,提出明确处理意见,由属地县市区监管部门进一步处置,市局将跟进督导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