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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安监局关于中介机构4月份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4-28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济宁市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济安监字〔201757号)要求,201746­26日,规划科技科检查人员对山东太阳安培中心、山东山矿职业培训学院、鱼台合诚汇智培训中心、汶上汶宁安全培训中心、邹城成才职业培训学校、山东兴平安全评价公司等6家机构进行了执法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查情况

1.山东太阳安培中心:46日,现场检查情况较好,培训、教学、档案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比较规范。

2.山东山矿职业培训学院:412日,检查时发现教学设施的规模不能满足较大数量培训,其中培训教室使用面积较小。

3.鱼台合诚汇智培训中心:413日,检查时发现现场教学条件较好,软硬件设备较为齐全,专职或者兼职教师数量、教学能力不能够满足培训工作的需要。

4.汶上汶宁安全培训中心:418日,检查时发现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

5.邹城成才职业培训学校:421日,检查时发现理论教学场地基本满足需要,高处作业实操培训场地、设施不符合实操标准规定。

6.山东兴平安全评价公司:426日,检查时发现对济宁鼎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2万吨/年分散剂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编号填写不全,机构内控编号未填写。部分项目现场照片不能完全显示公司技术服务人员。

二、处理意见

对上述单位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提出责令整改意见,依法进行跟踪调查处理,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同时,督促相关县市区安监局加强对安全培训、评价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

三、下步安排

市安监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安全培训、评价等中介机构的管理,督促上级各项规定的落实,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的安排部署,细化措施,规范行为,做好中介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