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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宁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重点工作开展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6 浏览次数: 字体:[ ]

现将《济宁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重点工作开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细化措施,强化协作,抓好落实。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26日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重点工作开展方案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化工行业整治行动收官之年,也是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攻坚之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锚定“走在前、勇争先”,坚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重点,以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基础为支撑,坚持抓落实总基调,着力改进工作方式、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推进安全治理模式向预防转型,严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安全保障。总的目标是,保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坚决守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一)压紧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1. 规范安委会、专业委员会运行。明确安委会成员单位权责清单,厘清压实工作职责;建立季度例会、专题会商制度;细化专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厘清压实监管责任。

2. 健全市场经营主体管理长效机制。协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市场主体登记或注销1个月内报送、推送相关信息。动态更新生产经营单位监管责任清单,逐一明确主管部门和直接监管部门,做到“一清二实”。

3. 深化落实“严督导、旬调度、考述问”机制。精准研判季节监管特点、行业监管重点,加强事故风险和隐患规律性分析,从严开展督导检查、暗访暗查,重点时期加密调度频次;综合运用“提醒、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制度措施,推动各级落实监管责任。分级分类、分行业领域制定考试题库,组织各级党委政府、行业部门、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现场考试、述职、提问,通过“次次考、月月述、场场问”,压紧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提升监管人员专业能力。

4. 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对照省考核指标,制定县(市、区)、市直部门、市管企业、驻济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并组织实施考核;组织实施市级安全生产巡查;做好迎接中央和省政府安委会明查暗访、巡查等工作。

5. 严格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各级“两会”、节庆假日等重点时段,督促各级强化值班备勤、加密检查、联系包保、驻厂驻矿、督导问责等硬核措施,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生产。

6. 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制定治本攻坚“八大行动”2026年度计划,细化实化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清单化推进闭环落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和动态清零,健全多渠道排查整改机制,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9%,部门每千次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数量不低于130项,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自查自改率不低于65%。聚焦全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数据指标,扎实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阶段性工作,确保重点数据指标位居全省前列。系统梳理典型经验,树立一批标杆企业,形成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实施。

(综合协调科、巡查督查科分工负责)

(二)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7. 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督促各县市区、各行业部门加强煤矿、危化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工贸、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范遏制事故。(综合协调科牵头,巡查督查科配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基础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深化“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统筹推进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整治。深入开展冷库安全生产全链条排查整治,严格冷库许可准入、建设施工、运行使用及检维修、报废拆除等环节安全监管,严肃整治火灾、液氨泄漏、特种设备、危险作业、“三违”行为等突出风险。(综合协调科牵头)

9. 深入推进“四项整治”落地见效。统筹协调推进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和企业外包施工等专项整治,坚持边整治、边规范,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治成果。(综合协调科、巡查督查科、火灾防治管理科、基础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完善“本土专家”“明白人”机制。完善本土专家储备库,研究制定本土专家管理使用办法、工作指南,建立规范的本土专家运用机制。组织各行业领域抓好企业“安全明白人”“本土专家”培育;发挥本土专家“传帮带”作用,开展“派单式”“点单式”帮扶指导。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试点开展“安全明白人”建设工程,培养培育企业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操作层及安全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明白人”,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基础。(综合协调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基础科、素质固安科、市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二、严密管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

11. 强化企业全员安全素质提升。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项培训;推进化工危化品企业安全总监能力提升工程;发挥中国化学品协会常驻专家组、化工园区第三方服务机构和“本土专家”专业优势,开展“点单式”企业全员培训。

12. 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统筹开展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高危细分领域、锂电池电解液、硝酸铵、液化烃储罐区和常压储罐区等专项检查和风险防控。贯彻落实《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高危场所周边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清单(试行)》,“一企一档、一项目一清单”实施“双边作业”安全风险管控;组织精细化工企业认真落实《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标对表排查治理隐患问题;严格落实化工企业异常工况处置、带压密封和带压开孔作业等安全管理规范,深化特殊作业和承包商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推动企业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常态化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用好中国化学品协会常驻专家组和“本土专家”队伍,持续开展“诊断式”指导帮扶和企业间“交叉检查”。

13. 强化化工园区安全整治。严格落实《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加强化工园区管理机构能力建设;督促指导邹城、金乡、嘉祥3家化工园区加快整改省级安全风险评估复核反馈问题,巩固深化D级园区成效;督促其他4家化工园区对标开展自查自评,持续深化整治提升,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评估复核,保持D级园区等级;持续完善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功能,先行推动金乡、嘉祥2个园区企业数据通过园区平台统一接入省风险监测预警平台。

14. 强化一般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建立一般化工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台账并动态更新,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一般化工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分级分类实施一般化工企业和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企业安全设计诊断、现状安全评价和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对在役的一般化工企业生产装置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一般化工企业建设应用人员定位系统,接入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15. 强化企业开停车、试生产和停产期间安全风险管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DB37/T1854)、《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复产及停产期间主要安全措施清单(试行)》(鲁应急函〔2020〕3号)等有关要求,充分辨识开停车、试生产和停产期间的安全风险,落实落细各项管控措施,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允许开停车(非计划停车除外)和试生产。

16. 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三基”“三纪”工作指南(试行)》《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法规制度,开展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和“三基”“三纪”落实落细活动,指导企业通过抓基层、打基础、练基本功,提高基层领导班子安全管理能力、班组安全操作能力和员工安全文化素质。系统梳理近年来省、市印发的“打基础、管长远”制度性文件,组织开展再宣贯、再落实“回头看”,推动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17. 强化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技术改造,推动硝化工艺企业实施分类处置,落实过氧化工艺企业“提升、改造、退出”;督导硝化、过氧化、重氮化、氟化、氯化等高危工艺企业对照《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完成自动化改造;落实老旧装置、储罐动态排查治理机制,“一装置一策”开展整改提升;加快推动反应风险评估工艺危险度3级以上的高危工艺企业应用微通道、管式反应器等新装备、新技术;推动企业有效运行人员定位、特殊作业信息化审批和全过程视频监控系统,精准管控安全风险。

18. 强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充分利用信息化、网格化等手段,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追根溯源、严查严处非法违法行为,加大行刑衔接力度和有奖举报力度。将精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一般化工企业作为排查重点,严查企业擅自改变工艺从事非法生产等行为;及时曝光一批处罚、停产、关闭以及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

19. 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源头管控;深入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对标改造提升,全部建成应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严格落实流向实名登记;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零售店(点)违反“三严禁”“两关闭”行为;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压实县乡属地“打非”责任,强化部门联动,严肃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行为;强化宣传教育,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查处兑现举报奖励。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

(二)加强工贸领域安全监管

20. 深入抓好有限空间、高处作业、违规电气焊、外包队伍、工贸冷库五个专项整治,开展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金属冶炼、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厂中厂(园中园)和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帮扶式”诊断检查和专项治理,指导企业补齐短板弱项,探索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筑牢安全防线。

21. 用好分类分级监管系统,动态掌握工贸企业底数,实时分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企业“画像”,分层分类推动大型企业加强自主管理、中型企业持续提升管理能力、小微企业提升现场安全保障能力。

22. 推进省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提升行动,推动工贸八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指南的落地见效,逐渐达到“知风险、能管控、查隐患、要闭环、培考练、会应急”的要求,提升小微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坚决防范“小企业、大事故、重伤亡”。

23. 发挥工贸重点领域监测预警系统作用。提升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视频监控在线率以及报警、预警处置率;探索人工智能辅助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作用。推进新建金属粉尘、木粉粉尘企业接入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24. 推动工贸领域安全治理模式向预防转型。充分利用工伤数据、火灾数据、行政处罚类比指导提升安全监管作用;建立“定期分析研判+及时预警提醒+帮扶检查提升+精准执法监督”干预机制,精准治理安全风险。

(基础科负责)

(三)加强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监管

25. 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八条硬措施”硬落实,细化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实施步骤及完成时限,确保落实落地。

26. 聚焦各类灾害超前研判、超前防控,常态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建立台账并分类施策治理。

27. 推进山东省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综合管理系统应用,定期开展线上巡查、风险研判与预警信息推送;压实隐患排查整改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基本信息、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内容。

28. 深化“审计式”监管执法,开展市县联合精准帮扶指导,动态清零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疑难突出问题。

29. 强化科技赋能,指导帮扶企业推进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化建设进程。推广无人驾驶、遥控作业等先进技术装备,推动高危岗位人员减量,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30. 开展安全理念、制度、环境、行为“四位一体”安全文化建设,培育典型企业,强化宣传引领,提升全员安全文化素养;培养一批懂安全、会管理、能应急的企业安全明白人。

(基础科负责)

三、依法规范监管执法工作

31. 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定,做好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结合传统与新媒体,聚焦“关键少数”和“重点群体”开展分众化、差异化法治宣传。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升执法监督力度。(政策法规科负责)

32. 提升行政许可服务效能。优化审批时限和程序,推动电子证照应用,动态调整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信息要素,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指南、业务手册。开展许可人员专题培训、市县同权工作督导、许可档案评查。(政策法规科负责)

33. 健全完善“许可、监管、执法、巡查”联动机制。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提前归集计划检查企业“督导检查、诊断评估、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工伤事故”等数据信息,开展联合监管执法。推动许可、监管、执法、巡查信息共享,提升监管执法质效。(执法支队牵头,政策法规科、巡查督查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基础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34. 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按照“年计划、月安排、周执行”原则,规范开展执法。围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负责人履职、重大事故隐患、四个专项整治等重点内容,聚焦高危行业、非法违法“小化工”等重点领域,持续精准展执法检查。(执法支队负责)

35. 开展非现场监管执法。运用视频巡查、无人机巡航、企业监控视频回放等信息化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基础科、执法支队分工负责)

36. 强化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督促县市区开展法定评价项目报告质量评估;对资质信息预警异常和质量评估不合格的项目报告开展复审或检查。联合执法支队,抽查检查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质效。(规划财务科、执法支队负责)

37. 强化安全培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规范培训机构行为,指导结业考试,检验培训质量;加强监管执法,严打“不培训、假培训、走过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事故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取证情况;指导考试点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落实包保联络制度;加强考务人员培训,规范实操考试管理;优化特种作业“一天考”、智能化考场、实操科目融合、监狱考等特色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市安全技术服务中心负责)

38. 严格事故调查。对2024-2025年度全市工伤事故进行全面深入分析,从事故发生时间段、地区分布、行业分布、事故发生原因、起因物、致害物、致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等方面,系统分析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助力安全监管工作提质增效。坚持“四位一体”事故调查,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衔接,严肃追责。加强事故统计分析,深化工伤认定与事故核查统计分析联动,严惩瞒报行为。实施事故属地、行业“双警示”,强化事故复盘推演,提升警示教育效果。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调查评估和统计科负责)

四、统筹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防治

39. 推进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印发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支持微山县“三高一低”地区综合防灾能力项目建设。统筹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发展布局,编制专项规划。参与省级地方标准“县级政府灾害风险管理能力”技术规范制定工作。依托“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开展防灾减灾知识“五进”活动,普及识灾防灾避险知识技能。组织更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定期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形势会商,印发分析报告;及时提醒、督促、指导县市区、有关行业部门防范应对自然灾害。(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负责)

40. 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动态摸清队伍、物资、装备底数,强化台账管理,督促队伍做好人员清点、物资装备维护保养和实战训练。汛期严格值班值守,紧盯重要天气过程和防汛关键部位,加强会商研判,及时调度抢险队伍、调拨防汛物资,做好抢险救援工作。积极对上争取,合理分配防汛抗旱救灾资金,规范使用资金,强化资金监管。(防汛抗旱科负责)

41. 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督促行业部门、属地政府、镇街、村居四级落实防灭火责任,完善市、县两级森林防灭火指挥体系。完善《森林火灾处置方案》,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市森林防灭火综合实战拉练,指导森林防火重点县开展综合实战拉练。加强森林防灭火装备建设,督促指导县市区、镇街、林场配齐防灭火装备,推进“站队库”一体化项目落地。重要时段强化风险研判、督导检查和值班值守工作。(火灾防治管理科负责)

42. 全面抓好防震减灾工作。推动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十五五”全市应急管理规划。会同市防震减灾中心,印发年度防震减灾救灾工作要点。推进济三煤矿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推进重大建设工程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组织完成2025年度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适时修订《济宁市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妥善处置地震应急事件。加强防震减灾宣传,举办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制定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产品清单。制定地震执法检查计划,重点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专用地震监测台网、预警设施安装等领域开展执法检查。(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43. 着力提高灾害救助能力。巩固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完善救灾物资调拨机制,保障4万人紧急集中转移安置规模。强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做好2025年度自然灾害年报核报和2026年度灾情初报、续报、核报工作。组织开展2026-2027年度冬春救助摸底调查。更新、核实、备案全市受灾群众救助安置点情况。统筹做好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宣传、理赔、救助工作。(救灾和物资保障科负责)

五、持续增强抢险救援综合实力

44. 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围绕“针对性、实用性”核心,构建上下衔接、定位清晰、贴近实战的预案体系。制定我市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计划,推动市县乡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力争2026年底前完成市级总体预案修订工作,2027年底前完成市、县全部预案修订工作。持续深化乡镇(街道)总体和专项预案、村(社区)和中小微企业应急处置卡、操作流程图、简明手册等五大类32项试点成果应用。(应急指挥中心负责)

45. 强化指挥通信保障。统计全域装备,建立可调用装备台账。加强市县通信保障队伍建设,明确全链条责任。制定并落实通信保障年度训练计划,完成省级拉练任务。推进无人机场景应用,加强飞手训练,发挥无人机在山地、水域等复杂环境的通信保障、图像传输、灾情勘察、红外线搜救等辅助作用。每季度开展“三断”等极端场景通信保障拉练,提升装备协同操作、链路快速搭建等作战能力。(应急指挥中心、科技和信息化科、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46. 提升队伍应急救援能力。以实战化为导向,构建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协同有力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坚持以风险分析为牵引,科学设计综合性演练科目,年内至少组织1次覆盖全市范围的跨部门、跨区域、多力量参与的综合性实战联合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青年干部突击队业务训练、实战拉练,提升事故灾害临机处置、快速反应能力,强化应急指挥保障能力。推动山东能源集团消防救援支队纳入省级专业救援队伍。指导各队伍开展防汛、防火、地震、航空、水上、化工等救援能力交叉培训与技术交流,健全专业救援力量与社会救援力量共训共练、信息互通、协同救援工作机制。加强对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指导、服务和能力评估。(应急指挥中心负责)

47. 提升应急物资装备综合仓库管理规范化水平。完善仓库管理机制,严格出入库审批与定期盘点流程,按照物资属性、生产期限、使用频率进行分区分类存放,确保重要或常用的物资高效定位、快速调拨。优化“队库一体”协同运作模式,定期开展协同演练,强化队伍与仓库在应急响应中的快速联动能力。加快推进物资管理信息化,完善物资装备数据库,动态更新物资装备专属二维码信息,实现实时查询与全流程追溯。(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负责)

48. 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初报快、续报准、终报全”要求,确保信息畅通、内容客观准确、传递及时规范。严明值班纪律,建立健全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责任追究机制。强化信息分析研判、辅助决策和指挥调度能力,提升应急值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全面推行“六必到”现场工作机制,细化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关键岗位人员到场时限要求。(应急指挥中心、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负责)

六、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49. 积极推进“应消合一”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融合建设乡镇(街道)基层应急救援站和专职消防队,实现基层应急力量标准化、一体化运行。统筹推动乡镇(街道)整合应急、消防、城管等力量,归集装备、物资、信息数据等资源纳入“应消合一”建设,力争2027年底前所有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办公室(中心)。推动基层站点专业人才补充和适用装备器材配备,加强日常训练、专业培训、实战演练,提升队伍业务技能和协同作战水平。(应急指挥中心负责)

七、健全完善公共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50. 用好“两个举报”制度。完善举报核查奖励制度,推进有奖举报和企业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实,做好举报受理、办理、核查、奖励等全流程全链条工作,确保办结率、回复率100%。针对普遍性举报内容进行数据统计分析,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1. 深入推进安责险试点工作。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建立承保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监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根据监管工作需求,组织安责险承保机构开展安全培训、隐患排查等事故预防服务。指导制定并落实安责险服务第三方机构考核办法,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功能,提升服务质效。(规划财务科负责)

52. 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工作。深入基层一线挖掘典型经验做法,积极向主流媒体联系推荐,力求对上发稿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建强市、县、乡、企四级应急安全宣传队伍,持续提升宣传队伍能力素质。建强融媒体中心,打造音、影、图、文等宣传素材库。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及时传递济宁应急声音。加强应急职业文化建设,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开展“开工第一课”、应急科普讲解比赛、科普作品征集等活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深化应急安全宣传“五进”。(新闻宣传科负责)

八、锤炼专业担当务实过硬干部队伍

53.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政治机关和模范机关建设,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深入学习宣贯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每月开展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年轻干部“上讲台”“讲党课”等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组织专职党务干部、新任党支部书记培训;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建设“四强”党支部;按时开展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认定工作。深化“双报到”工作,支持选派第一书记,与帮扶村和联建社区扎实开展党建联建。(机关党委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54. 加强党建与应急管理工作融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应急特色主题党日和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深化“党旗飘扬基层一线”活动,激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建带群建”作用,统筹做好群团工作。(机关党委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55.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和网络强国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定期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加强与宣传部、网信办沟通,常态化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工作,及时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新闻宣传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56.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落实精文减会、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等要求,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规范用好政治监督活页和廉政档案,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厚植廉洁文化。(机关党委、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57. 培养专业干部队伍。实施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每月开展一期“执法大讲堂·我来讲执法”活动,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帮扶执法,每季度通报一次典型案例,提升执法队伍综合能力。组建4个帮扶执法指导联系组,分片包保14个县市区,帮扶指导县市区提高执法能力、执法质量。创新干部培养模式,通过基层实践锻炼、专家跟班见学,提升年轻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采用线上线下融合模式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干部专业能力与岗位需求适配度。(人事科牵头,各科室、单位分工负责)

58. 优化干部梯次配备。多渠道引进专业人才,动态建立年轻干部储备库,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构建“老中青”梯次干部队伍。细化事业单位和人员管理,促进事业单位职能发挥,为干部成长成才、发挥作用搭建高效平台。(人事科牵头)

59. 持续提升机关运转效能。加强统筹协调与闭环管理,高质量做好文电运转、督查督办、保密机要、印章使用、会议组织、信访接待、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政务工作,严格规范流程标准,全面提升机关日常运转精细化、制度化、高效化水平。(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60. 攻坚“三争一引”工作。紧盯上级政策文件,对接有关部门,发动各方资源,收集各方线索,按照应争尽争、应报尽报原则,做好“三争”事项分析谋划,快速跟进,精准对接,提高项目落地成功率。(规划财务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