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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宁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执行情况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6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对“十四五”期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开展评估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我局组织对《济宁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形成了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现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6月1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电子邮箱发送至:jnsjzwbgs@ji.shandong.cn(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2.信函请邮寄至: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E0533监测减灾科(请注明综合防灾减灾规划),邮编:272100。


附件:《济宁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执行情况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6日    


附件


《济宁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征求意见稿)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对“十四五”期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开展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应急局组织对2021年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济宁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如下:

一、评估方式和过程

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效原则,采取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评估。通过评估分析决策指标进展情况、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等。该《规划》实施后效果总体在预期范围内,达到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目的。

(一)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025年5月23日—30日,在济宁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征求意见信息,收集社会公众对实施该《规划》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关于《规划》的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

(二)问卷调查辖区内有关单位意见。2025年5月23日—30日,通过问卷抽样调查收集辖区内县、乡应急管理部门及防灾减灾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对该规划必要性、满意度等的评价情况,听取有关单位对当前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的意见建议。期间,共收到调查问卷131份。

二、决策执行的基本情况

经审查,决策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一致。

(一)决策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的的符合程度

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对《规划》的必要性、合理性的评价,认为“好”和“较好”的分别占调查总数的84.7%、15.3%,认为“一般”、“较差”和“差”的没有。决策实施结果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统筹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与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网格化管理等有机结合,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科学规划、综合施策,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市灾害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应对重大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城乡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全民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和意识明显增强,自然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明显降低”等决策制定的目的相符合。

(二)决策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

调查对象对《规划》可操作性的评价,认为“好”“较好”和“一般”的分别占调查总数的84.0%、14.5%、1.5%,认为“较差”和“差”的没有。通过决策的实施,对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实施对象对决策的接受程度

调查对象对《规划》满意程度的评价,认为“好”“较好”和“一般”的分别占调查总数的81.7%、17.8%、1.5%,认为“较差”和“差”的没有,决策事项接受程度较好,得到了社会的认同。

(四)决策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符合程度

自2021年《规划》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紧急围绕“防灾减灾救灾基础更加巩固、灾害处置更加高效、物质保障更加有力、防灾意识全面提升”等目标任务,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扎实推动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有力有序应对了各类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规划》的实施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五)决策实施带来的影响和可预期的长远影响

调查对象对《规划》带来影响的评价,认为“好”、“较好”和“一般”的分别占调查总数的81.7%、17.8%和1.5%,认为“较差”和“差”的没有,决策的实施体现了良好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从近期来看,市应急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重点抓好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制度预案、加强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建设等13方面、46项重点任务,以及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8项重大工程,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提升。从长远来看,决策的实施将持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收集统计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社会公众对《规划》未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在调查问卷方面,有关单位对当前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提出了部分意见建议,主要表现在:一是防灾减灾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暴雨、洪涝、高温、干旱等各类自然灾害异常性、极端性不断增强,自然灾害风险始终存在,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二是防灾减灾救灾基础亟需加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防灾减灾救灾队伍、装备、物资储备和科技支撑水平等还难以满足新形势新需要。三是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群众危机意识不强,对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极端气象灾害的多发性、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等。

四、决策建议

综合上述情况,《济宁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决策实施和执行情况良好,建议继续执行。下一步,市应急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总要求,不断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到第一位,努力将各类损失降到最低。一是统筹防范化解各类自然灾害风险。推动各级各部门按照“防抗救”一体化,全面加强灾害防御和抢险救援准备。畅通从预警预报到应急响应的传导链条,提高针对性、精准性、时效性、覆盖面。持续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及时提出科学防范措施。统筹做好强降雨、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处置。二是加强指挥体系支持保障能力。持续推进信息系统接入和数据融合,打造一体化、扁平化指挥网络,实现多终端融合通信,确保信息通达、指令畅达。健全完善现场指挥协调等机制,进一步顺畅指挥、组织、协调、保障等各方面关系。三是建强梯次互补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进一步完善联调联战机制,将消防综合救援力量、专业救援队伍、基层应急救援站和驻济部队以及社会救援力量纳入统一指挥调度体系。四是全面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准备。落实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全力组织做好灾害应对和灾害救助准备。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紧急调拨机制,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有保证。加强灾情管理,做好市政府“民生实事”灾害民生综合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