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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二科2018年7月份随机抽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6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市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安监字〔2017〕57号)和省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的要求,监察二科7月份对中钢集团山东富全矿业有限公司、微山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微山湖稀土有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济宁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济宁经济开发区麟城水泥有限公司、济宁山水水泥有限公司、济宁经济开发区五洲水泥有限公司8家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共发现隐患46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隐患检查情况

  (一)中钢集团山东富全矿业有限公司,存在隐患:1、-320m水平中央变电站、电气操作、检修中危险源“未严格按操作票、工作票作业”定义笼统;清单里防治水危险源“突水事故”,不可做为危险源;通风作业“风机故障”、“风机吊装”不可做为危险源;采场充填作业危险源“临空作业”不可做为危险源;“消防器材不全”不可做为危险源;扒渣作业中“飞石、砸伤人员”不可做为危险源;破碎机衬板更换作业中“交叉作业”不可做为危险源;“高空作业”不能做为危险源;砂轮机无作业活动危险源;充填站设备设施中有六项危险源描述错误。风险评价准则中采用RS评价法及等级划分与企业实际不符(实际采用LEC法),且准则中未规定重大风险的判定。2、风险评价取值与细则不符,如“罐道木更换”风险点中C值取60、“钢丝绳、箕斗、罐笼更换”风险点中C值取80。3、清单中天井凿岩中“通风不良有毒有害气体超标”的管控措施编制“现场处置方案”与实际不符;采场溜井检查项目“格筛”的应急管控措施“备用工字钢”。4、一级危险源库区明火作业管控层级和责任人不对应,灭火器配备应细化明确、炸药库危险源“照明不足”作业步骤需调整。5、作业活动类风险点“采场爆破”中危险源“保安矿柱未按规定设”的管控措施未列进隐患排查中排查;设备设施类风险点“凿岩设备”中检查项目“机械、液压系统”的管控措施未列进隐患排查中排查。

  (二)微山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存在隐患: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缺少制度计划、资金使用、报告举报、建档监控;2、奖惩制度缺少频次方式和方法;3、分级管控制度缺少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内容;、隐患排查计划缺少排查要求、范围、排查人员;5、责任制缺少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措施;6、未使用规定的特种安全作业证;

  (三)山东微山湖稀土有限公司,存在隐患:少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内容;2、培训计划未明确培训学时、培训对象等内容;3、危险源重复、危险源描述不符合要求(-160m水平爆破作业岗位风险告知牌上危险源重复(四项)、采场凿岩作业危险源“高速转动的钻具”不可做为危险源。“消防设施”不可做为危险源,充填作业的危险源“积水存仓”描述不准确); 4、部分危险源评价级别不符合要求(把钩作业中的危险源“安全门、阻车器闭合不到位”、提升机作业中的危险源“安全门连锁有效”、“过卷开关有效”、松绳保护有效”、“受限空间作业未办理作业票”等);5、管控措施不符合要求(-160m水平水泵房水泵作业岗位风险告知牌上第七条危险源“湿手操作电气设备、设施”的管控措施针对性不强,部分涉及到火灾事故类型的管控措施缺少灭火器配置);

  (四)泰山玻璃纤维邹城有限公司,存在隐患: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缺少制度计划、资金使用、报告举报、建档监控;2、考核制度,缺少频次方式和方法;3、分级管控制度,缺少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内容;4、隐患排查计划,缺少排查要求、范围、排查人员;5、责任制缺少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措施;6、动火作业票填写不规范,存在空项、安全措施未逐一确认、涂改等现象;7、企业提供应急演练图片,但未提供2018年应急综合演练记录;

  (五)济宁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存在隐患: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与管理台账从业时间不符合;2、进行特种作业时未设置专人监护,特种作业前未按照规定进行作业前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3、熟料皮带尾一个电源开关未采取固定措施;4、煤磨楼梯处照明灯线路穿过楼梯护栏管内;5、风险告知清单内容不完善;6、未见公司级、车间级台帐。班组级检查出隐患“护栏高度不够”,检查人为张旭,但在现场记录中检查人为仲学;7、烧成车间事故隐患排查表隐患排查记录与维护记录不一致;8、动火安全作业证表格未按规范执行,且安全措施中有空项;9、清库作业判定级别未按照《水泥制造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的要求判定。未对人工清库作业的承包方是否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进行分析说明;10、现场未见公司风险点分布图;11、回转窑电缆桥架没有限高标志;12、双体系隐患排查清单和排查表均为手写,不符合信息化管理要求。

  (六)济宁经济开发区麟城水泥有限公司,存在隐患:1、特种作业人员孟鲁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复审;2、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考试试卷无时间、替签、培训记录不完善);3、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记录;4、应急演练未定期开展现场处置演练(编制方案与演练计划不衔接)

  (七)济宁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存在隐患:1、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三人即将到复审日期;2、检查组提醒企业及时换发新证,确保安全生产。

  (八)济宁经济开发区五洲水泥有限公司,存在隐患:1、未健全劳动防护用品领取记录(非本人领取签字);2、2018应急演练计划未编制受限空间演练;3、未按规定开展2018年生产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4、未对职业健康查体异常人员(方井胜)进行复查;5、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不完整(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无日期)。

  二、问题处理意见

  对本次抽查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同时,交办问题事项,提出明确处理意见,由属地县市区监管部门进一步处置,市局将跟进督导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