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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5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安监字〔2017108

各县(市、区)安监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

今年以来,全市在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先后多次组织开展了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以及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今年8月下旬国务院安委会在山东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活动中,全市各级安监部门督促企业排查整改了大批事故隐患,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从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安委会组织开展的督查、明查暗访、异地执法检查以及省内发生的一些事故情况看,仍反映出县区、乡镇安全专项整治不到位、企业隐患排查与治理不彻底以及监管部门执法失之于软等问题。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立即在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问题导向,狠抓企业整改落实工作。各县(市、区)安监局要针对今年以来开展的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围绕国家和省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隐患,是否分别进行专题解读,是否剖析典型事故案例,企业是否深刻理解和掌握这些问题和隐患的内涵、产生原因、易于诱发的事故后果和整改措施要求,是否按照一地一册”、“一企一册”的要求强化了企业的基础工作。

二、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按照“一重点、全覆盖”要求,组织安监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对本地区所有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企业和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新逐一进行安全执法检查。对已经执法检查过的企业要进行抽查,重点抽查企业是否对照本行业领域的共性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自查自改;对未执法检查过的企业,要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同步检查企业是否对照本行业领域的共性问题和隐患进行自查自改。凡未进行自查自改或自查自改不认真、不细致,本行业领域共性问题和隐患仍然存在的,要按有关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

三、强化事故预防,坚决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回头看”工作要从严、从细、从实,要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要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在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中以及正在进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经整改仍然不合格的,绝不允许投产运营,严防产生新的事故隐患。要按照省、市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督促企业抓好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变重事后查为事前严查严防,扎紧风险管控笼子,使每一处风险点不产生隐患、不发生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201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