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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0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安监字〔2017157

各县(市、区)安监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各危化品单位:

129日,江苏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10人死亡、1人受伤的重大爆炸事故,1217日,安监总局在江苏连云港市召开“12·9”重大爆炸事故现场会,督促江苏省和全国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坚决遏制近期化工行业事故多发的势头。

1219日,潍坊市昌乐县经济开发区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燃爆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令人警醒,震耳欲馈,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管理,做好有关重点工作,确保我市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各项工艺技术指标的管理。各危化品单位要重新梳理确认各项工艺技术指标的科学性,对温度、压力、流量、液位设定操作红线,严禁违反各项工艺技术指标操作。

二、严格各项变更管理。特别是改变工艺技术路线、设备设施、原材料等必须由企业组织技术力量进行论证,重大变更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重新设计、评价。

三、严格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单位的管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化品单位,必须按国家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并完善各项监测监控、紧急报警、联锁紧急切断和安全仪表系统。

四、严格加强装卸车环节的管理。深刻吸取“6·5”金誉石化事故教训,对运输车辆和人员资质严格审查并登记存档,对装卸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做好现场确认和跟踪值守,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五、严格外来施工队伍和特殊作业环节的管理。对外来施工队伍必须严格审查资质,对施工人员要纳入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殊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严格管控。

从现在开始,结合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各县市区安监局要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的方式开展明查暗访,市安监局将进行抽查督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采取断然措施,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在自由裁量基准范围内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并对隐患和处罚情况进行通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并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济宁市安监局

2017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