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应急管理

关于做好当前冬季化工(危化品)、生物医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1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安监字〔201586

 

各县(市、区)安监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安监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化工(危化品)、医药企业:

冬季历来是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易发期,尤其是化工(危化品)、生物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更具有明显的特殊性,为深刻吸取以往的事故教训,防止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当前冬季化工(危化品)、生物医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冬季是安全事故高发期、易发期的特点,认真加以防范。

一是天气寒冷,衣着臃肿,人的听觉、视力、行动都会受到一定影响,再加上雨雪天气,非常容易造成冻伤、滑跌等人身伤害事故。二是低温容易造成设备和金属构件变形、破裂,导致物料泄漏、爆炸、火灾、中毒等事故。三是冬季处于冷高压状态,有毒有害气体容易大量积聚,再加上冬防保温,易造成人员中毒和火灾爆炸事故。四是冬季天干物燥,无论是人体还是设备、设施,容易产生静电进而引起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事故。因此,各级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冬季生产特殊性,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冬季生产安全。

二、强化对动火等作业的培训演练,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1、加强职工防火安全教育,尤其是存在易燃易爆危险的装置区域,应加强动火管理,尽量减少动火频次;在做好安全防火的措施后,再进行动火作业。

2、加强岗位巡检、防止着火爆炸物质泄漏。

3、禁止穿化纤服装进入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在上罐采样等作业前,要先摸一下消静电设施,使静电得到释放。

4、工作中不要乱用电热设备,不乱拉临时线,铜铝线不要相接。按规定使用电气设备,防止超负荷,用过的电热设备要及时断电,防止用电引发火灾。

5、保证消防设施及器材齐全、完好和有效,进入冬季后,要在做好防冻工作的基础上保证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处于备用状态。

各企业都要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动火作业提级管理的要求,把动火作业和静电管理纳入每年的培训计划中,认真组织培训,切实抓好落实。

三、提高对设备设施检查频次,防止重点生产设备设施冻裂而引发事故。

1、利用保温和伴热防冻。对于不可避免死角,应采用保温和伴热防冻。尽可能避免无流体流动管线、间断使用管线,如果这类管线不可避免, 敷设时应考虑保温和伴热。

2、利用排净防冻。对于水、凝液和蒸汽等公用工程管线,停车时可能会发生液体累积和冻结,防冻时应考虑适当的排净、放空和自排净。在停车或停用期间,这些管线应完全排净。

3、加强管理,建立防冻防凝台账。加强冬季巡回检查,管线、机泵、仪表的防冻检查是重点,在保证节能减排的情况下,做到装置区内不积水、不结冰、不挂冰、不冻凝。

4、消防炮一律炮口朝下,排空炮内存水,以防冻坏;检查并完善消防炮、消防喷淋管线地上裸露部分及各生产装置的室外消防水线。

5、对停用机泵的冷却水、淋洗设施水线、间断使用的易凝物料管线和水线要做好防冻措施。消防蒸汽设施要配备齐全,以确保能及时扑救初起小火。

6、各储罐呼吸阀,严防由于气相夹带物料导致呼吸阀失灵进而发生事故;做好压力表、引压管的防凝保护;开好空气净化装置,严防仪表风带水,伴热线、疏水器等堵塞或不畅。

7、对已经冻结的铸铁管道、阀门不得急剧加热,必须用温水或少量蒸汽缓慢解冻,以防骤然受热损坏。

各企业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工艺技术特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201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