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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1-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安监字〔201126

各县(市、区)安监局,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经发局:

为切实加强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以下简称安监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安监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质量效能,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勤政型机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以提高安监队伍执行力和公信力为主线,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安监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勤政廉洁、充满活力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

三、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以理论武装为首要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市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以坚定理想信念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负责,班子成员积极参与授课。2011年在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开展一次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安监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把思想政治教育同解决安监人员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倡树“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职业道德,激励其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有所作为,进一步增强安监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建设学习型安监队伍,让学习成为责任和习惯。坚持集体学习、在职自学和脱产培训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营造学习研讨、探索求真的风气。各级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以支部为单位,坚持每两周一次的理论学习制度,2011年在全市安监系统大力开展“读一本好书”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学习的督查,完善考核机制,使广大安监人员不断增强理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市、县两级安监部门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增强党性观念、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优良作风的理论培训。坚持学以致用,找准理论学习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结合点。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自觉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思考谋划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提高其政治理论水平和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

3、严格落实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要决策、重要工作安排、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都要按照规定程序,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集体作出决定。每年开展1次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检查,坚决纠正违反民主集中制的现象。严格按照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建立民主生活会测评制度,对领导班子征求意见、查找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测评,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健全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市和各县市区安监局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班子成员谈心,每年至少1次;分管领导与所分管科室的负责人谈话每年至少1次,与其他工作人员的谈话根据需要进行。建立健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谈话,加以提醒。

(二)以完善干部激励机制为抓手,加强组织建设

4、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各级安监部门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通过竞争上岗按照规定的程序切实选准用好干部。各级安监机构每年应开展一次选人用人满意度调查,坚决纠正严重违规用人行为。要严把安监机构人员入口关,健全完善干部职工考核评价机制,规范考核程序,确保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积极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市、县安监部门要研究制定干部轮岗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轮岗,实现干部多岗位锻炼,不断提高其综合业务素质,特别是要积极推进优秀年青干部的轮岗交流。

6、强化执行力建设。各级安监部门要以开展“争创满意机关、争当高效科室、争做优秀科长”主题活动为载体,抓住机关干部特别是中层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打破执行梗阻。突出抓好“查、看、改”活动、中层干部执行竞赛活动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实现执行能力的明显增强、服务效率的明显提速和群众满意度的明显提高。

(三)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加强业务建设

7、进一步解放思想。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开阔思路、熟悉下情、吃透上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各级安监部门都要建立务虚研究制度,每年要召开1次理论务虚会,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和特点,对安全发展重大问题进行战略性、前瞻性、系统性研讨,及时把研讨成果转化为开拓创新的思路与决策。

8、强化业务培训。报请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每年举办1-2期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市、县安监部门每年初都要制定安监队伍培训计划,组织好各类执法资格和专题业务培训班,采取聘请专家授课,到先进地市学习考察,依托地方高校进行短期轮训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管监察业务培训,尤其是对新进入安监系统的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重点加强新法律新法规、新知识新技术和现场检查业务知识的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安监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上级安监系统干部轮训,使广大安监人员都能成为安全监管工作的行家里手。

9、多举措提高履职能力。各级安监机构要坚持每周安排半天的集中业务学习,业务骨干搞好“传、帮、带”,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充分利用建立的市、县视频会议系统和内部网络平台开展业务学习交流,全市每年定期举行安监执法比武和分行业的应急救援演练。各级安监部门应鼓励安监人员自学和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并给予提供方便或报销一定的费用。强化安全生产履职能力考核,与评先树优和提拔重用相结合,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机制。大力提升市、县、乡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四)以提高执法效能为目标,加强作风建设

10、深入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制度和联系点制度。市和各县市区安监局副局长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要撰写1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在适当范围进行交流,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掌握实情,加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

11、狠抓工作落实。要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的完成。要积极创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方式方法,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高监管监察水平。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部门、行业、部位和环节,要抓实抓细、一抓到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领导干部要及时赶赴一线、靠前指挥,搞好应急救援,认真调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12、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市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排除人情干扰,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避免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现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不断提高执法覆盖面和行政效能,要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流程设计上,加强对权力的约束,防止滥用权力或不作为。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重要行政许可、重要执法决定、大额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审批等事项要坚持依法依规、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违法行为查处、隐患督促整改等行为。切实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1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群众满意机关为抓手,深入开展以“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创建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增强为民意识、争做执行表率”等主题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好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活动,进一步创新承诺形式,规范承诺内容,突出实事承诺,完善承诺考核评价机制。积极创建创先争优活动“党员示范岗”,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倡树典型,通过表彰先进、选树榜样、多方激励等方法途径,充分发挥各级干部的表率作用,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全市安监系统在监管执法、事故调查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努力把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积极倡树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团结诚信、比学赶帮、令行禁止、风清气正的安监形象。

14、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三到位”、服务承诺、首问负责等制度,简化事项、优化流程,限时办结。杜绝服务方面的“低、慢、差”问题,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安全生产工作之中。进一步修订完善安监系统信访工作规程,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安全生产信访举报和效能投诉案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与“政风行风热线”密切配合,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安全生产专题节目,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及时检查、及时反馈,切实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五)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5、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提高党性修养,增强纪律观念。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着力预防安全监管队伍中出现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继续搞好示范教育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运用正反典型上好廉政教育课,大力宣传本系统、本单位勤廉兼优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定期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照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集中整顿。确保每个安监部门、每个安监人员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廉洁勤政、作风过硬,不发生任何违规违纪问题。

16、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省委、市委和国家安监总局党组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惩防体系,构建安监系统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安全监管日常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执行《济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终组织全市各级安监部门中层干部开展述职述廉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没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不能参与评优表彰。

17、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行政许可权、安全执法权、事故调查权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失职渎职问题和事故背后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加强对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所部署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各项工作措施和全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的重点放在与领导干部作风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上,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为政不廉的问题,努力做到干部的活动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既要搞好“八个小时”之内的监督,又要加强“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有效监督机制,将监督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考核、奖惩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18、严肃责任追究。配合上级纪检部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办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案件;利用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徇私舞弊的案件;生产安全领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因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子成员或下属连续或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安监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市和县(市、区)安监部门每年要至少召开1次专题工作会议,集中听取安监队伍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安监队伍建设重大事项。

(二)加强制度建设。全市各级安监机构要重视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并严格遵守、有效落实队伍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要认真执行安监队伍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主要领导要带头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市、县两级安监部门每年年底要将安监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的检查纳入年度考核范围,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

(三)强化督促检查。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每年要对安监队伍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推动工作。要把安监队伍建设情况列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同时加强分类指导,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