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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0-06-09 浏览次数: 字体:[ ]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这个大局,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危险化学品领域连续五年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广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艰辛努力和从业人员的辛勤汗水。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安委会、市安监局向你们表示真诚的感谢。

继往开来,为帮助你及时了解今年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更好地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现就有关工作与你交流如下: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在全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以“三个突出、三个加强”为重点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即: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突出加强监管,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安全问责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提高人员安全素质;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加强组织协作,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312,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15号文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活动的通知》(鲁政发〔201026号,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发〔200817),深化“打非、治违、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抓基层、打基础,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九个“安全生产月”, 活动主题:安全发展、预防为主。各企业要积极行动起来,结合自身特点,重点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班组安全建设、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开展以“反三违、零事故”为主题的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三、积极实施安全生产“三大对策”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实施安全生产三大对策的意见》(济政办发〔201015号)文件要求,为促进全市化工、医药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市安监局制定了《济宁市推进化工、医药行业安全技术和设备改造的方案》、《济宁市化工、医药行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意见》、《济宁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通用规范》,并以济安字[2010]21号文件形式下发。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积极实施安全工程技术、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三大对策”,推进安全技术、工艺、材料的应用,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产能;着力构建安全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从业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科学控制影响安全生产的“三大因素”,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加快自控联锁技术改造步伐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确定了电解、氯化等15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并要求在2010年底前完成所有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的自动化改造工作。市安监局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工工艺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通知》(济安监字〔201044号),要求凡是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医药生产企业,今年年底前,通过自控联锁技术改造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控制。未按期完成的,一律视为安全设施配置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将责令停产整改,限期安装,逾期未整改完成的,取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五、推进HAN阻隔防爆技术应用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52号)规定,对安全评价认为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版)规定的成品油经营单位,不予换发经营许可证。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通过实施HAN阻隔防爆技术改造,并验收合格的,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的通知》规定,可视为安全距离符合要求,准予换发经营许可证。

六、全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是推动企业强化安全主体意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是促进企业规范安全管理,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措施。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125号)明确规定:2010年底前,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学制药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生产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带储存)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2012年底前,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带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含加油站)要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安全标准化工作目标要求非常明确,任务十分艰巨,时间非常紧迫,各相关企业要切实提高对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紧迫意识,全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按期达标验收。近期,省局将对二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进行复审,请相关企业做好迎查工作。

七、切实做好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我市即将进入夏季主汛期,高温多雨、空气潮湿、雷电频繁,给化工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许多不利因素,极易引发各类事故。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针对“防雷击、防汛、防火防爆、防中暑”等方面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严格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规定的执行,切实做好各类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管道的防火、防爆、防高温、防泄漏、防雷电等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因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的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等特性,稍有不慎就容易发生重大泄漏、中毒、爆炸和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省和市对危险化学品安全高度重视,也寄予殷切希望。安全生产慎言成绩,安全生产永无止境,让我们携起手来,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共同筑牢企业的第一道防线,为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济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平安济宁”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最后,祝工作愉快、身体健康,祝企业安全发展、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