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党务公开

中共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14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9日至2024年1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4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巡察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3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坚持局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对各自牵头的整改任务靠上抓落实,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传导链。

(二)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将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4个方面38条问题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整改时限,层层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

(三)认真督促检查。建立局党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调度推进台账,细化分解任务,研究制定100条整改措施,明确月度拟办事项和承办人,真正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每半月调度整改进度,督促科室(单位)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并附相应佐证材料,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成果运用。局党委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针对反馈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原因,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推进工作常态长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推动应急管理系统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及时,结合实际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持续抓好“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召开党委会8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运城考察时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2)坚定履行地震管理行政职能,积极与市防震减灾中心对接,研究推动全市地震预警信息接收和播发装置安装工作。先后赴聊城、东营、青岛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地震预警工作的通知》,召开会议传达上级工作要求,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制定了《济宁市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终端运维管理细则》,截至目前,全市已安装地震预警终端设备30套。(3)加强地震执法工作,将地震执法纳入全市执法人员培训课程,开展了地震行政执法实务培训,有效提升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地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储备。

2.关于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积极对上沟通争取,了解省对市考核标准评分要点,根据“省市一致”原则制定了市对县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并督促各县(市、区)扎实推进省对市考核重点工作任务落实。(2)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展暗访督导,汇总督导发现问题反馈至各县(市、区),并将督导结果纳入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召开考核推进会,对考核重点逐项进行分析研判,局党委书记对考核相关工作作进一步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中将持续研究安全生产形势,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积极争先进位。(3)切实担负起牵头部门责任,与其他21个市直部门紧密配合,纵深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周调度、月通报”定期晾晒,构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1+22”工作框架,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动态清零、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重点攻坚任务落实落地,持续强化“四项整治”。

3.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将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贯穿到工贸企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方面、全过程,以制度有效落实推动基础保障到位。(2)整改以来,聚焦“全国两会”“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4轮次,组织三年行动专班人员开展督导暗访4轮次,均将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反馈至各县(市、区),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到位。(3)召开了全市化工危化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暨重点工作部署会议,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督促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动态清零风险隐患,推动安全责任落实落地。(4)联合各县(市、区)应急局对部分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诊断检查,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5)指导有关公司结合企业员工岗位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应用。

4.关于抓企业应急演练不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与应急演练的培训指导,线上线下结合举办全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宣贯培训2期,共计5100余人次参训。(2)进一步加大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方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企业应急演练工作落实。

5.关于整治企业“三违”问题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警示教育和培训,整改以来,全市共组织召开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警示教育会26次,参会部门179个次,受教育企业487家次,受教育人员约8520人次,切实形成强大震慑;组织化工危化品安全生产讲师团采取“送课进企业”的方式,对企业一线员工开展专题培训53期,参训1.7万人次;举办2024年全市重点化工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约160人参训,全面提升化工危化品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有效提高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履职能力。(2)多措并举,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贸企业“三违”问题整治工作。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督导检查企业3848家次,对查到问题隐患及时督导整改;举办全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暨专家巡回宣讲活动,开展有限空间专家指导服务和督导检查活动,印发情况通报督促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制度;将电气焊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外包施工等“三违”问题多发频发重点环节纳入执法检查重点,组织开展2次全市性异地执法活动,检查企业464家,严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已查处违规动火作业类案件5起,有限空间类15起,高处作业类1起,外包施工队伍类4起。

6.关于信息化推动应急管理水平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非煤矿山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运用,6月中旬,将4家涉爆粉尘企业接入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定期通报基础数据填报和企业、监管执法人员使用情况,整改以来,印发通报2期。提升线上督导力度,利用云视讯、监控视频在重点时段进行常态化线上督导,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持续提高执法效能,2024年在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领域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执法案例5起。(2)印发《济宁市2024年度灾害信息员培训方案》,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市级举办2024年度济宁市骨干灾害信息员与师资力量培训班,组织市、县、乡三级300余名灾害信息员参训,市级点对点指导14个县(市、区)分别组织县、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进行培训,乡镇(街道)针对重点村(社区)开展村级灾害信息员培训,实现9936名灾害信息员培训全覆盖,不断提升灾害信息员业务素质。(3)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灾情报送模拟演练,与兖州区、微山县灾害信息员业务骨干组成济宁市灾情报送组,参加山东省灾情报送技能竞赛,获得团体一等奖。

7.关于应急管理人员专业保障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济宁市应急管理专家调用办法》《济宁市应急管理专家评价考核管理办法》,对专家抽取方法、使用频次、使用次数限制、日常评价、年度考核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和详细要求。(2)组织召开专家调用、评价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全面讲解省应急专家管理系统操作方法,进一步规范专家抽调、考核评价业务工作规范和流程。(3)扎实推进应急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全面落实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任务。调整执法支队有关机构编制事项,明确市应急管理执法支队派驻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应急执法力量派驻基层工作;研究制定派驻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做好改革任务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新一轮综合执法队伍支队人员下沉改革工作已按期完成。

8.关于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印发《济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航空应急、基层防灾)项目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国债资金支持,购置了窄带无线通信网集群移动站、双模终端、中型无人机救援平台等多类应急通信装备,有效提升公网、专网、卫星网环境下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2)加强与市大数据局沟通,召集行业专家对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项目完成验收,目前,市应急指挥中心已实现窄带无线通信网络覆盖。(3)通过考察学习、技术论证、现场督导,高标准建成集通信前突、物资装备运输、大型应急通信指挥为一体的3车编组,具备指挥调度、实时语音、视频会商、数据采集与应用、信息传输等功能,进一步提升了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能力。

9.关于防汛应急储备物资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固定资产台账登记制度,建立出(入)库台账,汛前进行了物资台账核查,确保账物相符。(2)严格执行领用审批制度,加强物资领用审批管理。调用物资装备需经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向综合仓库下达调拨单,未接调度指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3)租赁企业厂房改造成应急物资仓库,物资全部重新办理了入库,制定了出入库单据和台账,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保障等工作。

10.关于推进“素质固安”工程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2024年度“素质固安”工程工作要点》,明确2024年度工作任务措施。(2)制定《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主题,组织开展了“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安全生产月”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应急素质。(3)把“素质固安”工作纳入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对全市各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地域特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宣传工作,根据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规定及市委市政府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不再对各县(市、区)素质固安工作进行考核。(4)组织召开全市“素质固安”工程推进会议,建立开展“素质固安”工程的长效机制,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编印《素质固安》政务简报3期,指导县(市、区)进一步优化提升工作。

11.关于公众安全教育体验基地运行不达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入各县(市、区)调研公众安全教育体验基地运行情况,全市现有运行达到合格标准的体验基地14个,指导个别县区对已超出使用期限的、体验设施设备老化的体验基地作退出处理。(2)指导各县(市、区)建立《体验工作制度》《体验工作记录》,加强资料归档和运行管理。(3)指导各县(市、区)印制宣传资料,加强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素质固安工作的宣传普及,5月以来,吸引7296人次职工群众参与安全教育体验,进一步深化提升公众安全素质素养。

12.关于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履行市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职能,印发《市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了5方面32项重点任务;召开防震减灾工作专题会议3次,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会商,印发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7期;5月11日,在太白湖新区吾悦广场举行了地震应急疏散演练。(2)抓紧抓实防汛督导检查工作,联合市委督查室对各县(市、区)防汛准备工作情况开展实地督查,共检查各类点位298处,发现问题52个,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到位。(3)对市城市管理局主城区防汛排涝项目进行调度,2023年度涉及的项目均完成。(4)按照《山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鲁汛旱发〔2024〕6号)的通知精神,市防指印发了《济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市防办日常工作已转入市城乡水务局。

13.关于统筹协调各专委合力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充分发挥专委会统筹协调作用,压实成员单位工作责任,6次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事故情况、研究对策措施,同时,定期会同成员单位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或督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发挥专委会应有作用。(2)组织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述职会议,创新“书面考试+现场述职+当场问询”方式,全面检验参会人员学习成效、履职尽责等情况,倒逼各级深化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高效开展。(3)组建15个“消防科普讲师团”,分级分类对8类重点岗位1.2万余名消防安全明白人开展“万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4)深入14个县(市、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查,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督查情况通报》。截至目前,共建档九小场所17.9万家,检查单位36.2万家次。

14.关于普惠托育机构安全检查跟进督促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1)会同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托育机构进行安全督导检查,抽查托育机构57家,查改问题114处,切实提高托育机构服务管理水平。(2)与卫健、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下发《济宁市托育机构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对托育机构设置的基本条件、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易燃可燃物安全管理、安全疏散、应急处置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规范对托育机构的安全管理。

15.关于指导督促县(市、区)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松懈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事故统计报送工作的监管,确保事故统计数据真实准确,防止事故漏报。转发《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对比核查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市、区)应急局进一步加强与人社、卫健、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注重事故统计数据对比核查,做到事故数据应统尽统。积极督促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事故线索对接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与工伤认定信息核查联动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2)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送工作的业务学习。召集各县(市、区)事故统计业务骨干参加省厅组织的事故调查统计工作培训班,学习事故统计相关文件和制度;召集各县(市、区)事故统计业务骨干参加全市事故调查统计工作视频培训班,邀请市交警支队统计业务骨干讲解道路交通事故统计业务知识,系统学习了近期应急管理部和山东省应急厅下发的一系列事故统计相关文件和制度,切实提升统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1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保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主体责任。整改以来,局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集体学习保密相关内容2次,召开全局保密培训会议4次,开展保密安全检查2次。(2)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统筹推进。(3)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完成保密领导小组及定密责任人调整工作。(4)制定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和格式要求提醒单,将意识形态责任制和保密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其中。

17.关于宣传阵地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订《济宁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管理办法》,完善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建设与管理。(2)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市应急局政务信息发布审批台账。(3)建立县(市、区)应急局信息发布审核备案台账,加强对县(市、区)应急局投稿的审核管理。(4)印发《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讲座、培训、论坛、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的实施办法》,强化对讲座、培训等活动的意识形态管理。

18.关于涉密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涉密人员管理指南》,按照保密人员审查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及涉密人员调整情况,开展局内部涉密人员审查工作,累计审查涉密人员13人次、填写《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13份。

19.关于落实保密制度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先后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全体人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安全重要论述和新修订《保密法》,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加强应急系统保密工作,筑牢国家秘密安全防线,严守保密底线。(2)扎实开展保密安全教育月系列活动,传达学习全市保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研判应急管理系统面临的保密形势,结合实际研究工作措施;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保密教育培训会议2期,线上培训活动1期;对各科室(单位)保密人员开展了保密常识测试,着力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和保密纪律观念,真正做到知密、懂密、守密。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

20.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局党委会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建立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召开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党委书记与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签订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局党委书记与下级“一把手”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人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2)与市委编办积极沟通汇报,申请批复机关纪委书记职数1名,经机关工委同意,换届工作将于2025年3月底前完成。(3)制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和格式有关要求提醒单,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有关要求列入其中。

21.关于廉洁文化建设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局党委会传达学习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印发《2024年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将廉洁文化建设纳入该要点。(2)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学习专题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并开展集中研讨交流。(3)将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相关内容列入党支部工作计划,以“学习全市警示教育会精神 弘扬廉洁之风 凝聚奋进力量”为主题开展了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4)制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和格式有关要求提醒单,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情况相关要求列入其中。

22.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深不细的整改情况:

(1)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各科室(单位)围绕科室(单位)职能,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45个,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2)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印发《关于在全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制定《党支部书记抓党纪学习教育具体工作清单》;举办市应急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充分发挥“关键少数”领学促学作用;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做到以学促干;开展了应急系统省、市、区联动警示教育活动,联合山东省煤田地质二队分两批赴省鲁西监狱开展现场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3.关于督促指导应急预案制定不认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培训学习,举办全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宣贯培训会议和基层应急预案编制标准座谈会3期,通过宣贯进一步提高市、县两级对应急预案建设的认识,提升预案编制质量。(2)指导各县(市、区)应急预案按规定修订并已印发完毕。

24.关于材料造假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举办2024年度党务干部培训班,责令相关党支部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指导督促,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本领。(2)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各党支部学习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开展党支部全面体检工作,在各党支部“自我体检”的基础上,机关党委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了解、调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复检诊断”,不断提高党支部活动记录等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3)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相关规定,按要求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局党委书记带头讲党课,如实记录参会人员和各类请假人员。

25.关于对企业交叉重复督导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合理安排督导检查频次,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明确市安委会包县督导组每月定期督导1-2次,“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期间按要求适当增加督导频次。(2)梳理汇总29个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印发《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相关要求,印发《济宁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执法检查范围和频次;将工贸、化工、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参考标准发至执法人员,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执法依据、常见问题事例、处罚依据以及对应的自由裁量编号等,提升执法检查技术含量和办案质量。(3)大力推进“互联网+执法”,减少重复执法检查,建立执法企业名录库,完善企业信息7292条;先后组织开展了2次全市性异地执法;采取市县联合的方式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确定了120家企业作为下半年市县联合执法企业,每月公布次月市县联合执法检查企业名单,增强执法计划性;积极探索推动非现场执法工作,选定非现场执法试点。

26.关于未严格执行预算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下发了《关于下达2024年项目预算的通知》《关于批复2024年单位预算的通知》,将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至各科室(单位),并严格预算执行,科学合理编制2025年预算。(2)加强对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分析历年增减变动因素,合理测算下年预算,强化预算管理。

27.关于挤占专项经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持续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执行,强化资金审核拨付和使用管理监督。(2)强化财务人员学习教育,厘清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边界,整改以来,严格按专项经费使用范围支出。(3)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项目支出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8.关于财务报销凭证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财务报销附件,规范了财务报销流程,有效提升了财务管理水平。(2)组织各科室(单位)学习财务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报销单据审核,规范财务支出。

29.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落实市财政局有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督促指导相关科室(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程序和采购行为。(2)组织政府采购、预决算、单位内控等3次财务专题培训,认真学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进一步加深对政府采购各项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政府采购业务能力。(3)修订支队政府采购制度,印发《济宁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济应急支字〔2024〕8号)。2024年预算项目已按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各项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程序,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30.关于公务卡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根据《关于建立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的通知》《关于规范市直单位经费支付方式的通知》《中共济宁市委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对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公务支出强制使用公务卡结算。(2)及时为尚未办理公务卡的人员办理了公务卡,并将信息录入支付系统,确保公务卡正常使用。

(三)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欠缺,抓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有力方面问题

31.关于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8年)》有关文件精神。(2)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表决程序,精准列席人员范围,有效杜绝了列席人员参与表决现象。下一步,局党委将持续规范党委会会议组织、记录等有关工作,并长期坚持。

32.关于职级干部参与领导班子分工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入学习领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报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根据我局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党委会研究,确定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33.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局党委会传达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充分认识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重要性,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2)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书记带头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34.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整改以来局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3次,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研究审议了全面从严治党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时修订完善局党的建设“三级四岗”责任清单,并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后印发。

35.关于落实机关党建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决扛牢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全市机关党的建设“三级四岗”责任清单(试行)》,制定了2024年党委及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局党委28项任务,党委书记14项任务。(2)建立健全机关党建情况定期梳理排查机制,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和党支部建设工作,整改以来,局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3次,听取了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了党支部建设工作。

(四)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韧性不足,长效机制坚持不够方面问题

36.关于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局党委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3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中共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职责及工作规则。(2)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巡察反馈问题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将问题整改到位。(3)建立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调度推进台账,细化分解任务,研究制定100条整改措施,明确月度拟办事项和承办人,每半月调度整改进度,督促科室(单位)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并附相应佐证材料,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4)梳理制定了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和格式要求提醒单,将抓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

37.关于反馈问题整改后未有效坚持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已销号的问题定期组织“回头看”,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和群众关切,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细化明确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局党委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有关精神,进一步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精准列席人员范围,规范党委会议组织、记录等有关工作,并长期坚持。(3)持续强化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制定2024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督促各科室(单位)按照培训计划做好全年培训工作,大力组织开展深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提升履职能力和法治素养培训活动,整改以来,已举办15期培训活动;积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市委重点工作和下派挂职锻炼活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持续强化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确保高质量推进;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和工作实际,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堵塞漏洞,发挥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持续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评估执行效果,使制度成为规范工作行为、提升工作效能的有力保障。

(三)推动各项工作发展。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908006;电子邮箱jnsyjjjgdw@ji.shandong.cn

中共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