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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济宁市非煤地下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5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现将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市、县两级应急部门对我市非煤地下矿山监督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两家矿山企业均按要求制定了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考核办法、下井计划等,并按要求将下井月度计划和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在检查过程中,仍发现如下问题:

中钢集团山东富全矿业有限公司:

1.查5月份带班领导井下活动轨迹,部分领导(4人次)在同一地点滞留时间超过3小时,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上述问题,矿山企业已完成整改,并根据公司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市、县应急部门将持续加强非煤地下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建立、执行等情况纳入执法监察计划,开展安全检查,并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要求,每半年对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检查结果和处罚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