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刻汲取近期市内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类生产安全风险和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工作要求和我市实际,现就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领域也相继发生了有影响的事故(事件),给我市工作带来被动,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当前,企业开工、项目投产持续加快,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各类消费行为趋于旺盛,特别是“五一”假期将至,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各类诱发事故的因素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举措,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绷紧安全弦,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牢固树立“制度不落实就是重大隐患”的理念,时刻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筑牢高质量发展安全屏障。
二、立即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各县市区、交通、交警、高速交警等部门要针对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对运输车辆监管、驾驶员管理不到位,集中教育培训困难等问题,立即开展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一要紧盯重点道路隐患排查整改。各县市区要会同市直相关部门、高速公路运营单位逐一排查辖区内每条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加大对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等重点危险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道路和事故多发点段,立即采取整改和防范措施;对正在施工的路段要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要派人严防死守,保障道路通行安全。二要紧盯重点企业风险管控。交通、交警、高速交警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城市客运和农村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主体责任。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严禁车辆“带病”上路。三要紧盯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要严把从业人员准入关,坚决杜绝不符合营运资格驾驶人驾驶营运车辆。要进一步强化人员教育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晨会”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有针对性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四要紧盯重点水域和重点船舶。任城区、微山县、鱼台县、金乡县等涉水县市区要落实县乡渡口渡运安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客运船舶的安全监管,严禁超载、超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各级水上执法人员要强化重点水域巡查,组织开展巡航执法,切实将运输船舶监管到位。五要强化执法检查力度。要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站外上下客以及违法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等行为。加强重点水域的监督巡查,严厉打击船舶非法营运、“三无”船舶违规进入航道等违法行为。
三、深入开展其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
卫健领域,要认真吸取外地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要把好消防安全源头关。医疗卫生机构新建、扩建、改造必须依法办理审核验收手续,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要严格落实“十个严禁”。即严禁使用达不到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严禁在门诊办公室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电动自行车充电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在病房的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三要坚决确保消防设施健康运行。具有消防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与有资质维保企业签订维保合同,每月对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确保消防控制柜无故障、无屏蔽,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法行为的监管,对出具虚假、失实文件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维护委托单位合法权益。
消防领域,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把“事前预防”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盯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九小场所”“合用场所”,严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不完善,人员岗位职责不清,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不高;违规进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未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门窗设置栅栏、锁闭安全出口、杂物占用消防通道等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或未保持完整好用;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和疏散演练流于形式;单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违规住人、层层转包转租造成责任落空等11项突出问题,全面整治各类隐患。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靠前、主动担当,做到本领域单位底数清、情况明,以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提升行业监管能力。要持续发动镇街网格员、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充分应用“消防隐患排查APP”进行排查。要重视镇街消防工作站(应急救援站)等基层力量建设,建好建强建规范,注重沟通、强化培训、走上街头、全面排查,切实提高管控水平。
旅游领域,一要加强室内景区和各类文保单位、文博场馆、文化娱乐场所的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要立即开展对大型游览设施、缆车、电梯、过山车、摩天轮等特种设备以及漂流、游船等高风险项目的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果断关停,决不能“带病运行”。文旅、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盯紧户外游乐设施,特别是充气城堡等儿童游乐设施,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要及时停止运营。三要督促指导各大景点做好应急预案,严格控制高峰时段游客总量,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发生。文旅、气象部门要加强预报预警信息共享,督促景区细化完善应对大风、雷电、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必要时采取临时关闭等措施,确保游客安全。
建筑施工领域,一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深基坑、起重机械安拆、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审核验收巡查。二要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落实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晨会(班前教育)制度。三要加强应急值守,各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严格遵守带班、值班制度,尤其是项目负责人要做到施工时间驻场盯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四要强化市政工程监管,各级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市政工程安全施工,尤其是地下管网等涉及基坑支护、有限空间作业等施工环节的指导和监管,重点对围挡支护、沟槽开挖、管网施工、基坑防护、警示标志、临时用电、机械吊装、基坑周边防护及堆载等方面进行检查整治,坚决避免事故发生。
煤矿领域,以“本质安全型”矿井创建为主线,以煤矿智能化、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13310”班组建设和“分区分段”可视化网格管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加强对驻矿人员的调度、管理和考核,督促其履行“十必知”“十必到”“十到位”工作职责。强化“打非治违”,继续采用“四不两直”、突击夜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煤矿企业要严格开展雨季“三防”工作,各煤矿汛期前要完成雨季“三防”工程建设和防汛应急演练,确保安全度汛。
危化品领域,一是要严密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强化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督促企业压实三级包保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风险监测预警,确保重大危险源风险受控、安全运行。二是要督促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检维修作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合理制定检维修计划,加强作业人员和承包商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认真开展风险分析辨识,严格作业审批许可,切实落实动火分析有关要求,严防盲目抢工期、赶进度,严格装置“带病运行”。三是要加强安全风险研判,强化对辖区危化品企业检维修作业、特殊作业过程安全风险管控,提高利用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在线巡查力度,深入推进危化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安全整治。严格执行《2023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依法依规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燃气领域,住建、商务、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要强化对各类餐饮场所、居民液化气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对餐饮场所、居民液化气等重点用户开展针对性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解决入户安检不落实、软管老化、软管超长、使用非配送钢瓶、双火源、灶具不合格等问题。持续推进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安装和液化石油气站智能充装、钢瓶追溯系统建设。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进一步地毯式排查整改燃气安全隐患,强化隐患查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森林防火,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好属地政府、部门监管、经营单位、护林员四级防火责任。各级护林员、各防火检查站及值守卡点人员全部到岗到位,严控火源上山入林。所有林火监控系统24小时要有专人值守,盯紧每一处火源疑点。重点防火镇街、国有林场的防火队员要24小时在岗值守,大密度开展巡护巡查。要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督促各级防火责任、措施落到实处。“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宣传要做到“高密度、高强度、高覆盖”,真正让防火常识入户、入脑、入心。
特种设备、危废、涉尘涉氨等重点工贸、长输油气管道、电力、教育、民政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多发态势。
三、狠抓外包、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管理。发包单位要认真落实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等情况,严把资质条件审查关和日常检查关,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承包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承包工程安全管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与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事故隐患,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住建、能源、应急、消防、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紧盯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管理,督促企业及有关人员作业前做好安全风险分析,编制作业计划,制定防火、防爆、防中毒、防窒息、防坠落等安全措施,严格落实驻点监管,认真执行动火作业、设备检维修、高处作业“三个必到现场监督”,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四、狠抓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全市重大隐患专项治理活动方案》(济安办字〔2023〕12号),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隐患,及时将重大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县市区自查、互查、聘请专家抽查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治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一般问题隐患“三个台账”,严格做好措施、资金、期限、责任和应急预案“五个落实”,坚决杜绝风险隐患演变为事故。
五、坚持严惩重罚,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对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两个零容忍”,聚焦风险高、不放心的重点行业、企业和城乡结合部、闲置院落、出租厂房(房屋),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敢于动真碰硬,绝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强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异地互查力度,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依法用好停产、停电、扣押、关闭等行政强制措施,该立案的必须坚决立案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严厉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全面做好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事故和隐患直报工作机制,发生事故、险情第一时间报告,迅速安排处置。特别是遇到重大灾害事故和险情时,主要领导要亲自上阵、靠前指挥,迅速组织各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处置应对,最大程度减少损失。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等专业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灾种靠前驻防,细化落实应急预案、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遂行出动、精准高效安全救援,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