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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把握“四度”工作法促安全

发布时间:2023-03-03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推进邹城市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日常执法检查常态化要求,邹城市应急管理局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复工复产有态度。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市应急管理局本着突出重点、兼顾全面、避免重复执法的原则,重点检查危化品、化工、非煤矿山、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涉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做到不漏一家、精细化监管,针对查出问题,做到责任到位、检查到位、整治到位,以更加饱满积极的态度更好服务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二是联合执法有深度。济宁市支队执法人员与邹城市执法人员交叉分组、联合检查,共检查企业6家次,共发现隐患44项,拟立案5个。联合执法进一步完善了市县两级合作机制,凝聚执法合力,切实提升联合执法检查效果。同时,保证了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减轻企业负担,获得企业主体认可和支持,优化监管方式,实现了联合监管的综合效应。

三是精准执法有力度。市应急管理局紧盯具有现场作业类、安全设备类等重大隐患的企业,聚焦安全条件差、问题隐患多、违法行为突出的企业,敢于动真碰硬,强化精准执法。检查过程中,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明确具有强制性效力的法律规定和标准要求,明确执法处置要求和法律依据,认真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对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2023年以来,共检查企业86家次,共发现隐患236项,下达整改文书88份,立案11个。

四是说理式执法有温度。市应急管理局秉承依法行政精神,立足安全检查工作实际,积极主动推行说理式柔性执法,切实让安全生产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在执法过程中,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着重采用重证据、防风险、讲事理等方式,让“说理式”突出警示和普法教育相结合,提高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主动性,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