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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六个规范化”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建设

发布时间:2023-03-03 浏览次数: 字体:[ ]

邹城市应急管理局围绕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纪律严明、保障有力、形象良好”的执法队伍,着重围绕六个“规范化”开展工作,推进富有特色的应急管理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场所装备规范化。市领导高度重视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建设,投资160余万元将原邹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建设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办公场所,办公相对独立。新建标准化执法人员办公室、调查询问室、案件档案室、装备器材库、准军事化训练场地等,新购买无人机等执法装备,9辆执法车统一编号标识,执法人员统一制式服装、标志,有效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

二是队伍建设规范化。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原则,市委编办重新下发了“三定方案”,职能进一步进行了整合,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有安全生产相关学历和专业背景的执法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专业人员占全部执法人员的78%。

三是素质提升规范化。根据执法重点和工作实际,制定业务学习培训计划及配档表,定期开展培训,每年组织执法比武竞赛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针对近年来新进人员较多的实际,实行师傅带徒弟制度,为每名新进人员配备一名带教“师傅”,负责业务知识和执法经验的传授。近年来,大队多次在上级组织的比武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2021年荣获济宁市安全生产执法比武集体优胜奖一等奖,执法人员取得个人执法比武综合组第一名的好成绩,荣获济宁市“五一劳动奖章”。

四是制度职责规范化。在局各项规章制度和责任分工的基础上,大队细化制定规章制度二十项,机构和岗位职责十二项,涵盖各项工作任务和每名执法人员,保证执法全过程均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切实做到执法人员岗位职责明确,案件办理、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大隐患建档齐全,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是执法行为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从立案、调查取证、决定与审查、送达与执行、结案到立卷归案,做到责任落实、跟踪问效。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大力推行“4+3”执法模式,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采取“执法+专家”形式,将执法与服务相融合,让行政执法更有温度。近两年检查企业1600多家次,立案300多起,各类处罚近800万元,未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群众满意度稳步提高。

六是日常管理规范化。坚持党建引领,以“1234党建铸魂红色执法”品牌创建活动为契机,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违法违规警示教育集中学习活动。开展执法人员准军事化管理活动,组织日常准军事化队列训练,极大提升了执法人员的精神面貌与执法工作的严肃性,树立对党忠诚、清正廉洁的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形象,两名执法人员被评为“邹城市首届最美执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