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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许可证(备案)即将逾期的预警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3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应急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开发区应急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我市2023年第二季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即将逾期的企业名单进行公布,请各县市区局督促相关企业在许可证(备案)到期前三个月提出延期申请。

对于许可证(备案)逾期未申请延期且企业不再继续生产、经营的,以及属于关停、整合范围内的企业,各县市区局梳理汇总后,报市局政策法规科予以注销。对于推迟延期换证的,各县市区局要监督企业在逾期后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2023第二季度预警.xlsx

附件1:2023年第二季度危化品生产企业到期预警.xls

附件2:2023年第二季度危化品经营企业到期预警.xls

附件3:2023年第二季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企业名单.xlsx

附件4:2023年第二季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到期的企业名单.xls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