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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推进依法行政。

完善机制,推进依法履职。认真梳理部门职责边界和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完善市县同权工作机制。根据市委编办文件要求,对关于“危险化学品监管”“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成品油监管”“森林、草原(地)防灭火“等涉及多个部门职责、争议较大的职责事项,先后三次向编办提出修改建议。重新厘定各个部门监管职责,并按照“一致对外”的原则将本部门涉及的职责边界逐项明确一个牵头内设机构,解决了市级政府部门工作中存在的职责边界不清、流程运行不畅等问题。同时,根据我局承担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减灾委员灯议事协调机构的职责,组织各个议事协调机构制定机构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组织架构、主要职责任务、事项决定权限和程序、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二)高标准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完成了权力清单调整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局“三定”规定,完成了我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调整工作,确保最新法律法规纳入我单位权力清单。全面系统梳理承担的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事项,做好上级部门下放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 

二是“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监管方案制定工作。我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类行政许可“加强准入”的要求,加强疫情期间安全生产许可服务工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行政许可环节,市应急局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探索实行‘视频会商’的办法”,充分利用当前信息化平台,实施网络视频会商机制,解决许可环节专家论证的困难,市应急局不再组织实施多单位、多人员的审查会议以及现场核查会议等审查方式,创新实施行政许可业务预约办理、网上办理等服务方式,提升审批效能。

三是制定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方案并监督依法实施。认真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重新梳理省应急厅双随机系统的“两库”(执法对象库和执法人员信息库)名单。参与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2020年度市级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参与市民政局、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组织的两次联合双随机检查,检查企业3家。根据省厅安排联合公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双随机检查。对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的其它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执法和处罚结果及时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全面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认真认领并梳理目录事项和实施事项清单,全面归集各类监管数据,积极对接与省厅“互联网+监管”系统,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搭建起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有效提高监管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努力实现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100%,监管事项覆盖率100%,监管事项上传及时率100%,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监管数据汇集,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违法失信等信息归集共享,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精准监管和智能监管,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三)印发文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

一是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和备案单位安全监督管理的意见》,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备案单位安全监管工作。一是通过合理规划严格准入。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经营许可,通过科学规划,实现适度高效发展。堵塞“液化石油气(仅限于工业原料用)、天然气(仅限于工业原料用)”发证漏洞,避免此类商品进入城镇燃气领域。二是严格履行部门告知职责。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经营企业和非药品易制毒备案企业许可或备案完成后立即通知公安部门,建立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三是完善内部协同监管机制。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法规、许可、监管科室和执法机构要建立内部联动的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实现互通信息,相互约束,协同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市、县公安部门定期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未经备案擅自经营、违法储存等非法违法行为。  

二是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市县同权管理事项监管。为了完善许可工作机制,市应急局制定《济宁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市县同权管理办法》。强化对下放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过程的监督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通过建立随机抽查制度,组织有关人员对县级实施的市县同权审批事项通过检查许可档案、赴企业现场调研等方式,随机抽查县(市、区)许可质量,抽查情况予以通报。同时以不低于三分之一的比例对市县同权事项开展执法抽查。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编制三部法律法规汇编和自由裁量基准。为适应应急管理新形势,认真履行应急管理职责,方便我市应急管理部门同志们法律查询,组织人员对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认真梳理,编辑形成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汇编》《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汇编》和《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共收集收录79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自由裁量基准文件2件,发放至各单位各科室和有关单位,推动依法构建应急管理工作良好开端。

二是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精心组织省、市人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各项活动。市应急局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改进工作、提高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重要举措,2020年共办理市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6件,其中建议2件、提案4件,目前已全部办复,满意度100%。

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开展了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活动,听取我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省人大常委会首次采用云视频+5G通信技术,以视频连线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诊断了我市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级各部门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

三是强化法制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起草制订我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报市政府进行批复。法制审核市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过程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要求,并做到执法结果公开。合法性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会签件确保涉及我单位履行职责的合法性。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完成了我局代市委起草文件、代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保障了我市安全生产文件的合法性和适用性,有效实现各级应急部门依法行政。

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设立互动交流专栏,开设监督投诉、业务咨询等栏目,主动公布地址、电话、邮箱等,畅通民众反映问题渠道。强化舆论监督,拓宽政务公开方式,积极参与《问政济宁》、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加强与济宁日报等传统媒体的交流互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积极回应网络问政平台反映问题,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完善内部监督,把落实法治建设任务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成效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是认真组织行政应诉工作。针对“12.26”济宁宁宇聚氨酯有限公司一般火灾事故在经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决驳回济宁春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对济宁市人民政府的起诉后,春阳公司又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经省高院裁决此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为了做好此次应诉工作,法规科积极与市司法局对接,牵头组建工作专班,由玄局长担任组长,多次召集专班成员集体讨论应诉工作,重新梳理证据,筹备应诉答辩材料,为出庭应诉做好充分的法律顾问工作。省高院二审判决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从目前情况看,法治建设基础仍然薄弱,专业力量相对不足,法治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尤其是应急管理领域依法行政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与工作需要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加强法治学习培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健全法制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为我市应急管理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通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谋划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各项任务,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强化党委领导班子的领导和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及时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报告上一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公众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学习培训和普法宣传,全面提高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通过不定期召开会议,以集中学习或专题报告的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通过每周五“应急大讲堂”集中学习、邀请讲师授课、观看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工作培训。三是根据2020年济宁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的有关安排,组织单位公职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和执法证考试。四是制定了《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通过专场宣传活动、设置宣传展板(横幅)、电子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派发资料、征订书籍报刊、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了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民法典学习等普法活动。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严格按照规定在网站上进行公开,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邀请专家进行论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组织听证会并向社会公布。

(五)完善依法行政体系。一是地方性法制建设成效显著,出台“一法两标准”。组织起草并颁布了1部政府规章《济宁市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办法》和2个地方标准《山东省素质固安工作实施指南》《山东省安全生产异地检查工作规范》。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形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现场检查行为数据248条,监管行为覆盖率100%、监管行为及时率100%。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我局共71名同志取得执法证,60名同志通过执法证考试。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在安全生产监管领域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除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重点领域外,其他一般行业领域的涉企检查原则上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健全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二)深化改革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对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不断完善“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信息录入,加强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信息方便企业群众。根据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情况,牵头组织财务处、应急救援处、审批处及时更新中介机构、应急预案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政务服务事项及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方便企业群众一键查询、有问必答、快速办理。

(三)不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

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地。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监管规则、标准、过程、结果等依法公开。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应将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