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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发证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济应急字〔2020〕105号)

发布时间:2020-09-07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各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点,各有关企业:

  现将《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发证工作流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9月4日

   

   

   

  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发证工作流程

  (试行)

   

  为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试发证工作流程,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和工作效率,方便企业开展安全培训考试和持证上岗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流程

  (一)安全培训报名。企业或学员携带报名材料到安全培训机构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1. 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新办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彩照;

  2. 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的,提供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彩照、《考核合格证》原件;

  3. 特种作业人员新办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学历证明原件(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提供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学历证明原件)、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彩照、个人健康承诺书;

  4. 特种作业人员复审或换证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彩照、个人健康承诺书、《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

  (二)审核录入,提出开班申请。安全培训机构审核学员报名条件和材料,将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真实的人员信息录入“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考试系统”),推送到“山东省安全生产智慧培训平台”(以下简称“智慧平台”)。培训机构在智慧平台建立培训班级,严格按照安全培训大纲等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包括线上和线下培训),计划开班前2个工作日提出开班申请。安全培训机构对学员报名条件和材料审核结果及信息推送、班级建立过程等工作负责。

  (三)培训开班审批。市应急局规划财务科接到开班申请2个工作日内通过智慧平台进行审批,主要审查培训机构上传的相关材料是否符合开班的要求。对于审查不合格的内容及时反馈,明确需补正的材料及时限。

  (四)培训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机构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学员完成线上和线下培训,保证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培训质量、理论和实操培训等按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到位,对培训全过程负责。

  (五)培训资料保存。安全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控制标准化规范》《关于加强全市安全培训考试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将培训材料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相关证件的有效期限。

  (六)培训监督审核。市应急局规划财务科监督指导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信息填报推送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监督指导贯穿培训全过程。

  二、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理论考试工作流程

  (一)提出考试申请。安全培训机构将符合考试条件的学员信息通过智慧平台推送到考试系统,建立考试班级,并在培训结束5个工作日内,按照考试点的考核权限提出考试申请。

  (二)考试审批安排。济宁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技术服务中心”)接到考试申请1个工作日内通过考试系统进行审批,主要审查考试点的选择是否符合要求、考试人数是否符合考试点承考能力。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安排考期,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反馈。

  市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安排考试日期、考试点以及巡考员、主考官、监考员等工作人员,编制考试计划。开考前2个工作日,将考试计划派发到县(市、区)应急局、考试点和安全培训机构。

  (三)考前准备。接到考试计划后,安全培训机构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考试点按照考试计划准备考试,考前1个工作日12:00前,调试考场计算机、网络、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并与市技术服务中心对接。考务员第一时间与巡考员对接考试时间、类别、人数、考场情况等事项,并通知主考官、监考员等人员。正式开考前,主考官拉取试卷。

  (四)考试组织实施。开考前15分钟,完成下列工作:1.考试点编排考生座号,发放准考证;2.考试点组织召开考务会议,巡考员、主考官、监考员、考务员、考试点负责人等人员参加,通报本次考试基本情况,传达考试注意事项和考试纪律等;3.监考员通过人证识别设备核查考生身份;4.监考员组织考生签字入场,要求考生按照座号入座;5.监考员宣读考场纪律。

  主考官准时宣布考试开始。考试过程中,巡考员抽查考生身份,监督考试情况。主考官全面负责本次考试工作,并通过考试系统核对考生信息。监考员配合主考官做好监考工作,维护考场秩序,及时处理考生违纪等情况。考务员负责组织协调、设备调试、后勤保障等工作。

  (五)成绩推送。对于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复审人员,市技术服务中心审核成绩无误后,发布成绩,将考试信息推送到制证审批环节;特种作业新办人员的理论成绩待实操考试结束后推送。

  (六)信息统计。理论考试点要做好考试参考率、通过率等数据的统计汇总。分别统计考试合格人员和不合格人员,做好补考准备工作。考试不合格的,可在成绩发布后10-60日内,申请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重新参加培训、理论考试。

  (七)考试资料整理与保存。考试点要按照要求,整理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申报表、考场记录表、考生成绩汇总表、考生签到表、理论考试情况记录表等资料。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交巡考员当场带回,一份由理论考试点连同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资料存档,档案资料保存3年。

  三、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工作流程

  (一)提出考试申请。理论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培训机构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申请表,通过邮箱报市技术服务中心,提出考试申请。

  (二)考试审批安排。市技术服务中心收到考试申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根据各培训机构实操考试申请、实操考试点承考能力等因素统筹安排考试,确定巡考员、主考官、考评员、考务员等人员,制作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计划,将考试计划派发给培训机构和实操考试点。

  (三)考前准备。收到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计划后,培训机构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并安排专人于考试当天带队参加考试。实操考试点按照考试计划准备考试,考前1个工作日12:00前,调试考场计算机、网络、视频监控、实操设备等设施设备,并与市技术服务中心对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考务员在开考前一天与巡考员对接考试时间、工种、人数、考场情况等事项,并通知考评员等相关人员。

  (四)考试组织实施。开考前30分钟完成考务会议,会议由巡考员、主考官、考评员、考务员、考点负责人等人员参加,通报本次考试基本情况,传达考试注意事项和考试纪律等。

  实操考试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考生到达实操考试点后,工作人员通过人证识别设备初次验证考生身份,考生进入候考室,由专人讲解考试流程、考试纪律及注意事项;2.讲解完成后,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通过叫号机读取身份证,取得号码纸;3.考生听到叫号后,再次通过人证识别设备验证身份,凭身份证、号码纸入场;4.考生到达指定考位,由考评员查看证件,并组织签到;5.考生在考试设备上扫描身份证逐科开始考试。

  巡考员抽查考生身份,监督考试过程。考评员负责对考生实操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考生违章操作、违纪行为,严格按照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程序、方法、标准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考核评分,并确认考生成绩。

  (五)成绩推送。考务员汇总考试成绩经实操考试点盖章、负责人签字,考评员将考生实操考试成绩录入系统,经市技术服务中心审核后与理论成绩同时发布,将考试信息推送到制证审批环节。

  (六)信息统计。实操考试点要做好考试参考率、通过率等数据的统计汇总。分别统计考试合格人员和不合格人员,做好补考准备工作。实操考试不合格且理论考试没有参加补考的,可在成绩发布后10-60日内,申请免费补考一次。实操考试不合格且理论考试已经参加补考或实操补考仍不合格的,重新参加培训、考试。

  (七)考试资料整理与保存。考试结束后,实操考试点负责整理资料,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申请表、考生签到表、实操考评记录表、考场记录表、实操考试成绩单、实操考试成绩汇总表、实操考试情况记录表。其中:考生签到表、考场记录表、实操考试成绩汇总表、实操考试情况记录表要一式两份,分别交巡考员带回、考试点存档。上述所有考试资料由实操考试点连同考试全程录音录像等资料归档保存,档案资料保存3年。

  (八)数据上报。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结束后,培训机构负责填报考试情况记录表,统计特种作业新办人员应考人数、参考人数、通过人数、参考率、通过率等数据。实操考试结束2日内,将考试情况记录表报巡考员。

  四、制证审批工作流程

  市应急局负责全市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制作发放工作。

  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即可申请《考核合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培训机构在申请人考试成绩发布后,将申请人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将申请材料和制证申请书、制证申请明细表(见济应急字〔2020〕66号文件附件6、附件7)送至市为民服务中心市应急局窗口并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发证(网址:http://zwfw.sd.gov.cn)。申请材料包括:1.身份证复印件;2.学历证书复印件;3.个人健康承诺书。

  (二)市应急局政策法规科对培训机构提交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签署许可意见;对培训机构提交的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申请通过考试系统进行确认。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退回培训机构补正,并一次性告知。对于材料把关不严的培训机构,予以通报批评。

  (三)市应急局政策法规科对符合发证要求的,制作《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

  (四)通知培训机构到市为民服务中心发证中心领取证书或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