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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平时考核“打分器” 促进干部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20-07-31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平时考核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济宁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全面实施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工作,用好平时考核“打分器”,改进机关干部作风,促进干部担当作为。

一是优化考核指标,树立定量定性考核“风向标”。局党委研究制定《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把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应急管理事业发展作为干部考核工作的基本任务,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围绕应急管理干部德、能、勤、绩、廉、学等六个方面的日常表现,合理设置考核指标,由各科室根据岗位职责细化分解月度工作任务,并在月初按照能力大小、任务轻重划定合理的岗位月度重点工作、一般性工作和临时工作计划。

二是简化考核流程,用好考核过程“助推器”。考核时间一般以季度为限,考核程序由干部自己填写工作完成情况,对照考核内容及标准,每月纪实,每季度自评,然后由单位分管负责人对被考核人进行,并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鉴,最后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等次,同时将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对象评价、培训学习等结果引进来,既评价显绩,又关注隐绩,结果采用四个等次的形式进行。

三是创新结果运用,发挥平时考核“指挥棒”。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结果的作用,坚持把平时考核结果有效使用作为加强公务员管理的重要措施。通过平时考核,强化干部队伍的动态管理和同步管理,及时发现干部在思想、能力和作风上存在的问题,采取岗位培训和业务指导等方式,督促被考核人弥补不足、改进工作。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对于那些平时工作懈怠、平时考核不佳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切实将公务员的平时表现与年度考核结果一致起来。总体上将平时考核结果运用与职务晋升、竞争上岗、培训、奖励与惩戒等管理环节紧密联系起来,真正做到对优秀者重用、对有潜力者培养、对落后者鞭策,有力促进干部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