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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二科11月份随机抽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03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市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安监字〔2017〕57号)和省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的要求,监察二科11月份对泗水县金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泗水高旭新材料有限公司、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济宁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山东万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济宁鸿润食品有限公司6家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共发现隐患29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隐患检查情况

  (一)泗水县金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存在隐患:1、风险等级判定偏低;2、未编制隐患排查项目清单;3、未提供设备设施风险排查记录;4、未提供管控措施落实清单;

  (二)泗水高旭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隐患:1、制定了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但与风险管控衔接不够;2、部分隐患验收时未整改的隐患未及时跟进记录;3、风险点排查不全面,未针对各车间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开展风险辨识与评价;4、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档案未提供;

  (三)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隐患: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与管理台账从业时间不符合;2、进行特种作业时未设置专人监护,特种作业前未按照规定进行作业前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3、熟料皮带尾一个电源开关未采取固定措施;4、煤磨楼梯处照明灯线路穿过楼梯护栏管内;5、风险告知清单内容不完善;6、烧成车间事故隐患排查表隐患排查记录与维护记录不一致;7、动火安全作业证表格未按规范执行,且安全措施中有空项;8、清库作业判定级别未按照《水泥制造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的要求判定。未对人工清库作业的承包方是否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进行分析说明;9、现场未见公司风险点分布图;10、回转窑电缆桥架没有限高标志;11、双体系隐患排查清单和排查表均为手写,不符合信息化管理要求。

  (四)济宁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存在隐患:1、未健全劳动防护用品领取记录(非本人领取签字);2、2018应急演练计划未编制受限空间演练;3、未按规定开展2018年生产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4、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不完整(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无日期)。

  (五)山东万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隐患: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考试试卷为一人书写);2、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不规范,应重新修订;3、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4、未建立风险管控机制。

  (六)济宁鸿润食品有限公司,存在隐患:1、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填写不规范;2、配电室内无消防灭火器。

  二、问题处理意见

  对本次抽查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同时,交办问题事项,提出明确处理意见,由属地县市区监管部门进一步处置,市局将跟进督导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