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栏

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四项措施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09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济宁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造就一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扎实的队伍为目标,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一是制定标准,明确创建目标。围绕“抓好文明创建推动工作,做好工作促进文明单位创建”的工作思路,确定中心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坚持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干部素质全面提高、业务工作实绩显著、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环境面貌整洁优美、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创建氛围浓厚、创建档案齐全,争创2018年市级文明单位。

  二是突出重点,丰富创建内容。重点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抓好思想道德建设,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加大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力度;抓好党风廉政、机关作风建设;抓好机关环境建设,强化机关环境治理与机关绿化、亮化、美化,实现管理优化、环境优美、服务优质。广泛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文明部室”“文明个人”活动,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丰富创建内容。

  三是强化措施,加大创建力度。为使创建活动扎实开展,重点从以下四方面下功夫。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成立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机关创建工作。二是加强宣传发动,使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氛围浓厚。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将创建任务细化分解到科室个人,落实责任,合力共建。四是加大资金投入,为创建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四是严格要求,确保实现目标。为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要求全体职工加强思想的统一,提高认识;加强工作的结合,统筹兼顾,确保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加强工作的协调,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