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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5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安字〔201744

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各企业:

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安发〔201719 号)要求和531日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市安委会制定了《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65

 

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安发〔201719 号)要求和531日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市政府确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异地执法互查等工作紧密结合,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深入基层,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法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领域

本次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在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重点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煤矿和非煤矿山、城市公用设施安全、校车校园安全、消防(森林防火)、水上交通、渔业生产、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城市燃气等行业领域实施攻坚治理。

三、重点工作

(一)深化建筑施工领域攻坚治理

各级住建部门要认真吸取高新区“6.1” 网架坍塌事故教训,认真分析总结,举一反三,对全市建筑行业开展切实有效的攻坚治理行动。要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大排查,对所有的施工工地逐一进行排查,不漏掉一个施工企业、不漏掉一个在建项目;看施工单位作业前是否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审批或进行了专家论证,是否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网架结构的设施,要对设计、施工、监理全面认真排查,看是否符合施工规范,施工是否严格按照标准。通过攻坚治理,切实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排查一批安全隐患,在建筑行业开展全面的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深化道路交通领域攻坚治理

公安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要继续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刻吸取“5.27”京台高速枣庄段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对企业和运输车辆的运营资质、从业人员的资质和技能、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等开展全面排查;对从事易燃、易爆、剧毒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治理。要严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铁路、民航部门要加强对车站、机场的安全检查,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上飞机。

(三)深化燃气管道等市政设施安全攻坚治理

住建部门要对城市供水、排水、污水、供热、供气等市政管网进行拉网式排查。把有无占压、老化、破损、跑冒滴漏、串气等现象,受周边施工影响破坏、破损情况,井下作业规程执行情况作为检查整改重点,严防爆燃、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对超期服役和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管道要及时更新、改造或停止使用。油气管道监管部门和济宁境内的油气管道企业要开展好油气管道全面整治工作,确保隐患整治到位。

(四)加强校车校园安全管理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和幼儿园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相关学校和幼儿园对所有校车进行细致的隐患排查,对校车涉及人员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落实出车前对车况安全性能检查、上下车清点人数、相互监督提醒纠错等要求。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学校和幼儿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严查校车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教育部门要在暑假前开展专门的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或游泳,教育学生了解基本的施救互救办法, 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五)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攻坚治理

深刻吸取临沂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液化气球罐起火爆炸事故教训,结合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互查活动,对危化品企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管道运输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涉及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和危险性较大储存设施的自动控制系统运行、维护情况,企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测和管控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等。

(六)深化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域攻坚治理

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证照失效生产、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整治开拓布局、开采顺序不合理和超核准数量布置采掘工作面的问题。严格排查使用淘汰设备、工艺和非防爆、非阻燃设备违规入井行为,整治机电提升运输设备使用、维修、检测不规范问题。打击通风、防尘、排水系统不健全组织生产行为,整治通风、防尘、探放水措施不落实的问题。汛期要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值守、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等制度。非煤矿山领域严格排查建设项目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地下矿山采矿方法、采空区处理工艺和矿房、矿柱等参数以及露天矿山台阶高度、边坡角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行为,整治中毒窒息、火灾、透水、坠罐跑车、边坡坍塌事故隐患。

(七)深化“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攻坚治理

各级各职能部门要对本地本行业的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等“九小场所”逐一进行摸底检查,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火灾隐患,对无证照生产经营、违法违章搭建、达不到消防安全标准的,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或拆除。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定期组织消防设施、器材维修保养并保证完好有效,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八)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领域安全监管

进一步加强渔业船舶的安全管理,抓好水上交通和生产安全。港航、水利加强内河、湖泊、水库的航运、船舶和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县乡政府和渔业等部门加强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管理。基层渔业部门要掌握辖区内的渔船作业情况和所处位置,通过各种通讯手段,及时把灾害性天气预报和安全避险信息,传达到每一位船长、每一条渔船。加强对渔民的安全教育,完善通讯联络设施配备,积极引导渔船编队作业,提高互救能力。

(九)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

以《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为指导,进一步明确推进目标,优化推进机制,强化推进措施,加快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引领和专家作用,注重发动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着力形成由下到上、条块结合、人人参与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工作体系。要坚持问题导向,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各环节、各岗位、各工种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以多种方式对员工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提醒;对重大风险切实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对重大隐患及时整治消除到位。

(十)加强汛期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汛期将至,高温、暴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增多,事故易发多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管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处罚。要加强值班值守、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防止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进行应急演练。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行业主管、专项监管部门都要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非治违”,确保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企业自查阶段(65日至630日)

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省市有关通知会议精神制定具体的“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积极宣传发动,创造百日攻坚、严查隐患的浓厚氛围。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各地各行业企业认真开展企业自查自纠,结合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行风险辨识和隐患自查自纠,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

(二)全面整治、严格执法阶段(71日至831日)

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行业部门的部门监管责任,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互查、检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明确治理责任、时限、资金、人员、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推动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以及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重点关注。

() 督导抽查、总结提高阶段(91日至930日)

各级各单位对开展百日攻坚治理活动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开展回头看,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市安委会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百日攻坚治理活动进行督查,对企业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即将召开,党的十九大也将在下半年召开。近期,我省连续发生几起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认识这次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动员部署,坚决打好这次百日攻坚战。

(二)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省《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指导意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三个必须”的总体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和攻坚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各级各部门各企业都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备查),各级安委会要加强协调推进,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方案要备案审查,及时督导调度,确保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全面落实“五个一”。这次攻坚行动中,要按照省市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五个一”: 制定一个具体行动方案,解决一批重大安全问题,开展一次异地执法检查行动,问责一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要坚持“重典治乱”,强力推进“一重点、全覆盖”式专项检查,加大依法处罚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

(四)加大督导督查和问责力度。市安委会将这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纳入全市“大快严”集中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巡查重点关注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成立督导组,对本行业、本系统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推进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的开展。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专家进行蹲点督导,确保万无一失。对于百日攻坚活动期间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安全排查不细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对有关责任进行严肃处理,并依照有关规定纳入重点关注。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大快严”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加强本地本部门的情况调度和督导落实,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提炼、示范推广,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在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期间,各县市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于每周五上午9:00 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报送至市“大快严”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大快严”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进行跟踪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加大督查和媒体曝光力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组织开展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电话:2907727,邮箱:jnsdk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