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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25 浏览次数: 字体:[ ]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条件及技术评审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12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工作程序认可条件及评审项目标准的通知》(鲁安监发〔2013131号)等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和市安监局综合审查,决定批准金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丙级资质申请。   

批准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范围:

1、化工、石化及医药:全部业务领域。

2、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印刷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玩具制造;工艺美术品制造、日用杂品制造、煤制品制造。

特此公告。

                             济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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