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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宁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水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4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安监字〔201354

微山县、汶上县安监局,各地下矿山企业:

根据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的通知》(鲁安监发[2013]52号)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防止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济宁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水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420     

   

 

济宁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防水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条件,有效防水防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的通知》(鲁安监发[2013]5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增强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严防透水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矿山企业是否建立防水、通风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是否严格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二)矿井是否安装主要通风机,并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形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机械通风系统是否能实现反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试验,并保留试验记录。

(三)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是否安装局部通风机,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所有通风机是否安装开停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风压传感器。在回风巷是否设置风速传感器。

(五)矿山企业是否为每一位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并确保随身携带。

(六)矿山企业是否为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一个班组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人员进入采掘工作面之前,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七)井下废弃巷道是否及时封闭,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八)井下是否使用具备阻燃特性的动力线、照明线、带式输送机、风筒等设备设施。是否淘汰容易引起火灾的老旧设备和主要井巷木支护。

(九)井下切割、焊接等动火作业是否制定安全措施,并经矿长签字批准后实施。井下是否严禁吸烟。

(十)矿山企业是否制定水灾、火灾和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在井下主要通道明确标示避灾路线,并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十一)矿山企业是否绘制了全矿通风系统图,建立了主要通风设备设施技术文件、日常检查维修记录以及通风系统和设备设施检测检验、隐患排查治理、通风管理安全措施投入、特殊工种培训考核等记录档案资料。

(十二)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了地面和井下消防设施、重要硐室内是否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火注意事项,配备了相应的灭火器材;照明、开关、变压器等设备是否单独放置,井下各种油类、木材等可燃材料是否及时收回处理。

(十三)是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爆破作业,爆破后是否先开动局部通风机排除有毒有害气体,经检测确保空气质量满足作业要求后,方进入作业。

(十四)是否对所有下井人员进行了专门的防水、防中毒窒息和火灾事故知识培训,下井人员是否了解通风安全管理基本知识,是否熟悉所在作业场所的逃生路线、基本救生逃生方法等。

(十五)矿井井口标高是否高于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上,是否落实了探放水制度,是否配有探水设备;采空区是否进行了治理或监测,废弃的矿井、钻孔是否进行了封闭;排水设备是否至少由三台水泵组成,泵房出口是否装设了防水门。

三、时间安排

此次防水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时间为4月至10月,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市县安监局联合深入检查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4-6月)。地下矿山企业要成立防水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针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时间、责任、资金、预案和工作措施。自查结束后,矿山企业要将自查整改报告以及防水通风设备的数量、型号等情况上报市县安监局。

(二)深入检查阶段(6-7月)。市、县安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抽调安全专家参加,对地下矿山企业逐一进行集中检查,每家企业检查时间不少于2天。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尽快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的,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三)提升迎检阶段(8-11月)。在企业自查、市县联合检查的基础上,县安监局和地下矿山企业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促进地下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同时,做好迎接省安监局整体检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县安监局和地下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的任务、工作目标、措施和责任,广泛宣传教育培训,形成专项安全整治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效果。

2.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各企业要按照要求开展全方位的自查行动,组织技术人员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AQ2013-2008)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对防水、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针对评估中查出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治存在的事故隐患,确保不留死角。

3.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县安监局要结合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地下矿山的监管,严防水灾和中毒窒息和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